后来我们旁敲侧击地跟Marlborol小姐说起来我们在京望家园看到那辆跟杨先生的车很像的路虎,她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像他那样的人本来就不止我一个啊。”Marlborol小姐轻描淡写地跟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正在飘窗上坐着细细涂抹她的指甲油。
我一边仔细斟酌字句,一边小心翼翼地问她说:“那……他不会是你的第一次吧。”
Marlborol小姐白了我一眼说:“当然不是啦!用初夜去搏一个女朋友的名分,你当我傻啊!”
我脑子一热,就追问说:“那你说,你说,你第一次给谁了?”我后来特别后悔问这句话,恨不得抽死自己。
其实关于Marlborol小姐初恋的事,我是听时萌说过的。听说,Marlborol小姐上了大学以后果断跟初恋分手了,原因是:“穷人谈什么恋爱?穷人勉强能恋爱但是不能异地恋,省吃俭用地攒路费,所有提升自己的时间都用来坐火车,太浪费。”
但是我今天才知道其实不是的。
Marlborol小姐点燃一支烟开始跟我说她的初恋:我曾经也有很开心,觉得即使很穷,也想和眼前这个人走完一生。余生爱他,家和温暖都给他,给他洗衣做饭,生儿育女,跌跌撞撞磕磕碰碰,过完普通的一生的人。
女生要脱胎换骨的魔法,都起始于毁尸灭迹的伤害,有的人是能够浴火重生的,有的人只会一直沉寂下去,那件事以后,我踩过所有人的哭泣,只身来到北京,开始新的人生。
别人的童年都是冰淇淋,旋转木马,好看的小裙子,动画片里的小少女故事。
我不是。
在我有记忆起,我爸妈眼里就只有我哥,小时候每天吃饭后,妈妈躺着休息,爸爸看足球,我在饭桌前一个人收拾着碗筷,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他同事家吃饭,吃完饭我习惯性帮大家收拾桌子,爸爸同事很惊讶地说,你也太懂事了吧。然后摸摸我的头,让我去和他家小孩玩儿去。
小女孩把我拉进她房间,铺着白绒绒的地毯,有大大的飘窗,飘窗上有粉色的毛绒坐垫,和大大的泰迪熊,她有一面玻璃门的柜子,里面是精致的小家具和芭比娃娃。
她抱出来一个桶,说我们偷偷吃点饭后的零食,不告诉大人们。桶里有各式各样的糖果,和各式各样的牛奶。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小女孩和小女孩之间,是不一样的。
我唯一的资本就是我长得好看,我从小就知道这事儿,因为我漂亮,所以从小也有些奇奇怪怪的来钱的事儿被我爸妈推着去做,比如电视台拍一个爱心公益宣传片,但那边的女孩子都不好看,为了美感,在我的脸上糊上泥巴,让我哭,我哭不出来,就使劲掐我,我从小不哭,但疼得我眼泪出来了,就流下了眼泪,被拍下来,上了报纸。那些照片很多年后我在微博上看到过,其实是触目惊心的美,和落魄逼人的惨,
可能我命贱吧,老天爷让我活了下来。
前十几年我就是这么过的。
我上高中的时候,遇到乐正耀,那时候我也开始注意自己,我知道自己什么都不弄也好看,我穿得最多的就是淘宝九块九包邮的T恤了,我家明明么那么穷,但钱都花在我哥哥身上了。
其实乐正耀家庭条件也挺不好的,他有个老闯祸的哥哥,家里对他哥已经破罐子破摔了,又没办法对他哥闯的祸坐视不理,于是一次次给他哥擦屁股。他哥和社会上的混混一起,干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也赚点钱,比如赛车,赌博,赢了就好久不回家,输了就回家拿钱。
我和乐正耀恋爱其实挺平淡的,但即使平淡,也是我初恋,我真爱他。
那时候我们约好一起去北京读大学,都学的很拼命,他总是第一个来,因为他是给班里开门的,我为了每天多和他独处一会儿,我也会很早很早就起床,我们没有手机,每晚回家后就联系不上,只有在学校的时间能在一起呆会儿,他每天都会先送我回家,再回自己的家。
我们那个小城市,连肯德基麦当劳都没有,他叔叔有一次周末给他带了一盒麦当劳的鸡翅,他自己一口都没吃,等周一带学校来让我吃,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我一定要他吃一个我吃一个。
我过生日那天他带我去吃牛肉面,把自己碗里的牛肉,全部夹到我碗里,一边夹还一边说“现在只能给你夹牛肉,等我赚钱了,就是把我银行卡里的钱,全转到你银行卡里。”
我们的食堂一份午饭是两个素菜一个肉菜,我们一起去吃食堂他总是借口不爱吃肉,把肉菜夹给我吃,说我长得太瘦。
回想的话,几乎都和吃有关,真的没什么约会,两个人在冷水店买一杯最便宜的饮料一起写作业,在广场散散步,就是一天约会了。
他很爱当年也是个小傻逼的我了。
其实怪我的,我一直虚荣,那时候我们班有个女孩,我不喜欢她,因为她老明嘲暗讽我,其实她家庭条件比我好太多了,可能她妒忌我好看吧。
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她爸妈送她一个Chanel的包。
我在厕所时,听到她在洗手台说,有些人大概这辈子都买不了一个香奈儿的包吧。
我出来撞开她们去洗手,她又很恶毒地说,两个穷逼有什么好恋爱的。
这句话我现在挺认同的,十分认同,但当年并不。
当年我觉得她侮辱了我和乐正耀的感情。
我想,不就是一个包吗,我也能有。
但是并不能找到什么方法,也只能生生气,乐正耀也看着,没说什么,他也知道前因后果。
我都忘了这回事的时候,已经只差一个月高考,乐正耀给我一个Chanel的包,我问他怎么来的,他支支吾吾,也说不上来,我特别生气,把包还给他,我知道他买不起,他也不愿意告诉我怎么来的。
他当时说“你背学校去一次让那谁看看也行,你出口气我就还给人家,是我借的。”
那天下课,我想直接拿他的杯子喝水,他直接把杯子抢了过去,我觉得他太失常了,问他究竟怎么,他低头,什么也不说,犹豫了一会儿,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我在乐正耀家里坐着不走,直接问他,你到底怎么了。
他说,我可能得了艾滋。
我第一反应是,乐正耀你他妈和我开什么玩笑。
有些时候,那些情绪涌来如同崩堤的河流,汹涌又无奈,毫无招架之力,我一直觉得我快要摆脱无望的人生了,乐正耀于当年的我,简直是地球倾负之时的诺亚方舟。
现在诺亚方舟似乎要翻了。
他是真的得了艾滋。
那个女生那个包的事,他一直记在心上,他问他哥认不认识能借个包的人,他哥说认识,你陪那个姐姐睡一觉就能买个包。
他真的在一个周末,陪那个老阿姨去了一趟亚龙湾,度过了难以启齿的两天一夜,回来后,老阿姨给了他哥两万。
他自己什么也没拿到,他找他哥要的时候,他哥说,已经还了赌债,没了。
老阿姨再联系他时,他去她家陪了她一趟,这一次,没有戴套。
然后趁老阿姨还在睡觉,偷偷拿走了一个包。
就是后来送到我手上的那个包。
那个老阿姨用昂贵的进口药物,维持着自己的生命,控制着免疫力。
他哥在第二次后问他,你又陪她了?她给我打钱了,你记得带套,她有艾滋。
我抓着他的手说,还来得及,72小时内去买阻断药,来得及,我陪你。
你怎么那么傻。
都怪我,对不起。
对不起。
乐正耀说,我哥不会管我死活的,他觉得感染几率不大,不会给我钱的。
我当时说,我们把这个包送二手店去卖掉。
去市区的公交车上,我一直拉着乐正耀的手,他抱着我,什么话也不说。
晴天霹雳的消息是,这个包,是假的。
二手店死活不收,乐正耀还一直问为什么。
我拉拉他说算了吧,算了吧,走吧。
死活不收,也不说原因,说白了,不就是因为,是假的。
我们坐在街头发呆,面前车穿来穿去。
我拉着他开了一家钟点房,我说,我们做吧,要得艾滋的话,我陪你死。
那是很年轻的我,唯一珍视的东西,我和他说我陪他死,挺幼稚的,但当年,我太爱他了。
我觉得他死了,我不想苟活。
这就是我的初夜,是不是很狗血?
Marlborol小姐讲完这些,脸上挺平静的。是那种因为已经在惊涛骇浪里挣扎过,所以再回想时,无所畏惧的平静。
她说你不懂那种没有钱可能会死的感觉。
我也确实不懂,而我能做的,只有抱一抱她。
在拥抱一个人的时候,是看不见她的表情的,但我还是感觉到她肩膀的颤抖,先是隐忍的一抽一抽,再是整个人颤栗着哽咽。
我拍拍她的背,说你哭吧,哭出来会好一点。
她终于抱紧我,放声大哭出来。
像一生悲伤的河流,流进一片苦海。
而她没有说,我也不忍心问的是,再后来呢,那些后来呢。
谁的回忆里,没有不能触碰的空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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