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读得很慢,读书过程中,我认真看了每位书友的批注和想法,引起了我很多思考,真实地感受到了读书的过程,就是读世界、读生命、读自己的过程,书中对爱情、亲情、人性的描写及刻画更是深入骨髓,直抵灵魂。
主人公哈罗德,童年被父母抛弃的孩子,长大后作为一个销售代表,勤恳谦逊独善其身,既无朋友,也无敌人,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那么这样一个人是如何踏上朝圣之旅的呢?这一切都源于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这封信是哈罗德20年前的同事奎妮寄来的,现在她身患癌症,这封信让哈罗德意识到时间已经过了20年,哈罗德开始反思,路过加油站时,一个女孩的一番话,促使哈罗德决定用朝圣的方式,穿越半个英国去见奎妮。整个旅行,可以说是哈罗德对自己过去的一个反思,在我看来,就是他的一个心路历程,而善良的奎妮则因等待而让生命在弥留之际焕发出新的光芒。
当善良遇见善良,便是人间最美的邂逅,就会开出世上最美的花朵。正如马克.吐温的一句名言:“善良,是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它可以使盲人感到,聋子闻到。”善良,是一束光,能照亮他人,也温暖自己。奎妮多年前播种的善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开出了美丽的花朵,哪怕是在生命的弥留之际,依然像一股暖流涌遍整篇文章。
文中给了我们更多的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人生等等的启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不幸的童年,使哈罗德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共情能力”:冷血,自私,无感无爱。这样的人和人生是无法达成和解的,最后剩下的只有后悔和遗憾,退休后的哈罗德终于醒悟,要为自己活一次,要为了心的方向出发一次。
真实的爱,会穿越千山万水,温暖被爱的人,无关距离,无关时间,这,就是爱的伟大之处,爱的力量所在。奎妮的生命也因哈罗德的到来,划出了优美的彩虹。
每一份感情,都是在理解中永恒,可读懂它的人却很少。只要说出的话有人愿意听,就是温暖;只要心里的事有人愿意懂就是真情。最深的爱,总是风雨兼程;最浓的情,总是冷暖与共;最懂的人,才是最暖的伴。人生,半梦半醒之间才会幸福生活,半清半醉之间才拥有快乐。从古至今,感情的事,剪不断,理还乱,谁都说不清,缘分和懂得,眷恋了两颗心……
这短短的一生,我们最终都会失去。我们不妨大胆一些,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
爱一个人并且不求回报,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而生活中我们总是在斤斤计较,谁付出多点,谁只甘于接受,可忘记了我们在一起是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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