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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习第16天《权修第三》第4段

《管子》学习第16天《权修第三》第4段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3-09-23 22:34 被阅读0次

    《管子》学习第16天《权修第三》第4段

    原文阅读

          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是以臣有杀其君,子有杀其父者矣。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地之不辟者,非吾地也;民之不牧者,非吾民也。凡牧民者,以其所积者食之,不可不审也。其积多者其食多,其积寡者其食寡,无积者不食。或有积而不食者,则民离上;有积多而食寡者,则民不力;有积寡而食多者,则民多诈;有无积而徒食者,则民偷幸;故离上、不力、多诈、偷幸,举事不成,应敌不用。故曰:察能授官,班禄赐予,使民之机也。

    字词注释

    [1]时:天时,季节。

    [2]度量:原指计量长短、多少的标准。此处指规矩、限度。

    [3]相疾:互相仇视、怨恨。

    [4]止:止境。一作“正”。

    [5]所积者:指累积起来的功劳和成绩。积,通“绩”。功劳,功绩。或曰总计其功,计功受食,民乃勤事。食(sì):通“饲”。喂养,指提供东西给人吃。此指给予俸禄赏赐。

    [6]或:如果,倘或。一说,有人。

    [7]离上:背离君主。指与君主离心离德。

    [8]不力:不努力,不尽心。或曰不肯出力。

    [9]徒食:凭空得到禄赏。

    [10]偷幸:苟且侥幸,指做事不踏实、不厚道而图取侥幸。幸,苟且偷生。

    [11]应敌不用:抗敌作战不愿卖力。用,用命,效命。

    [12]班禄:分别爵禄等级。或曰排列爵位等级授予俸禄,即把禄赏分开等级而进行分赐。班,分赐。

    [13]机:枢机,要领。

    译文参考

          土地生产财富受时令的限制,百姓付出劳力有疲倦的时候,然而人君的欲望却是无穷无尽的。以有时节限制的土地和气力有限的百姓,来供养欲望无穷无尽的君主,这中间若没有一个合理的节制和限度,那么在上下之间就会彼此怨恨。于是出现了臣弑其君、子杀其父的现象。因此,对民众征收财物有限度,使用耗费民力也有节制,即使国家很弱小也一定能安宁;相反,对百姓征敛无度,耗费民力又毫无节制,即使国家很强大也一定会面临危亡。土地没有开垦,等于不是自己的土地;有民众而不去管理,等于不是自己的民众。凡是人君治理民众、养活百姓,对于按功劳业绩给予俸禄奖赏的问题,不可不审慎从事、认真处理。功绩多的俸禄奖赏就多,功绩少的俸禄奖赏就少,没有功绩的就不给予俸禄奖赏。如果有功绩而没有俸禄奖赏,人们就会离心背德;功绩多而俸禄奖赏少,人们就不会尽心尽力努力工作;功绩少而俸禄奖赏多,人们就会想法子弄虚作假;没有功绩而空得俸禄奖赏,人们就会贪图侥幸而苟且偷生。但凡有离心背德、不尽心尽力、弄虚作假、贪图侥幸及苟且偷生这几种情况,办大事不会成功,对敌作战也不会尽全力。所以说,考察每个人的能力然后再授予其官职,按照功绩的等级赐予其俸禄奖赏,这才是用人的关键。

    核心内容解读

          这段内容阐述了管子的财政策略。  文中指出,因为人君之欲从本质上看是无底洞,“人君之欲无穷”,所以,如果君主从欲望出发,必定是苛求无限。然而,民力是有限的,“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于是,君主无限之欲与民有限之力便发生了矛盾。然而,多欲未必能满足,而且未必能多得,因竭泽而渔则无鱼。

          所以,要求君主立法行令,要考虑客观的可能性,不超越一定度量,才能顺利而有效的实行。民有“所能为”,亦有“所不能为”。物极必反,超过了人民所能承受的限度,必然会走向法治的反面,使国家和政权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

          显然,文中倡导的国民经济政策与其法治主义之精神是相应的。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管子的法治主义,并非为君主所立以限制其臣民,是为国家所立,君主与臣民同受其限制。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中国税收原则的发展(上)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原则理论比较丰富。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有义原则。有义原则,即强调国家征税要合乎道义的原则。孔子曰:“义然后取,人不厌取”“有君子之道,其使民也义”(《论语》)。这里强调的“义”,就是要行仁政、轻徭薄赋。因为“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轻征赋税有利于争取民心,使统治者长治久安。所以,历代思想家都重视这一原则。

    (2)有度原则。有度原则,即强调国家征税要适度的原则。《管子》一书指出,“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国虽大必危”。所以,应坚持“取于民有度”原则(《权修》)。历代思想家都强调取民有度,但对有度的标准认识不一致,大都强调征税量不能超过人民负税能力允许的限度。

    (3)有常原则。有常原则,即强调国家定税要有常规,税制要相对稳定的原则。魏晋时期著名经济学家、政治家傅玄针对当时税制兴废无常,影响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定的状况,指出,应坚持赋税有常原则,提出“国有定税,下供常事,赋役有常,而业不废”。傅玄强调税制稳定,但并不反对随着形势的发展对税制作必要的改革。

    (4)统一原则。统一原则,即全国的税政统一的原则。商鞅主张全国税政统一,“上一而民平,上一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商君书·垦令》)。就是说,国家税政统一,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有歧视,人民就感到赋税公平,就能取信于民,官吏也不便营私舞弊了。

    (5)弹性原则。弹性原则强调赋税征收量有伸缩性,应依条件变化而变化。孟子反对征定额税,主张丰年多征、灾年少征。管子将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提出不同年成依不同的税率征收,最坏的年成“不税”成“驰而税”(《大匡》)。至近代,弹性原则已作为评税的重要标准。

    参考资料

    《中国政治思想史(套装共3册):先秦卷+秦汉魏晋南北朝卷+隋唐元明清卷》,刘泽华 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2020年1月

    《中国税制》,孙世强 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07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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