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加班,到点就走。当时是上七个半小时,九点上班四点下班,上四休一,又离住的地方比较近,上班就走20分钟左右。不过刚当书店员头两周很累,加上住的地方电梯坏了,每天走了八千多步回家还要爬楼梯,感觉腿都要废了,一到家就躺床上默默流泪。以前我是上班族,天天坐在办公室里,走个两千步都叫唤走太多,刚从脑力劳动者转型成偏体力型劳动者,确实吃不消。在书店工作绝不是看书的,要搬书,更是体力活。当时回家后躺床上休息时,大腿有点抽筋似的动不了,就在纠结我要不要放弃了太苦了,最后决定先坚持下来两周,再坚持下来一个月看看适应不适应,毕竟离家近上班时间相对少对我来说诱惑力很大。
能坚持下来的我想应该是我喜欢整书。我不一定喜欢阅读,我读书不快,注意力很难集中,今天我看劳伦斯的小说也不够30页;但我喜欢整书,有点强迫症。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去摆书,哪本跟哪本得挨一起。
朋友说选择工作看三要素:钱、人、事。钱就是薪酬了,人就是人际关系工作环境,事就是事业,这份工作是不是你喜欢的。我被“人”伤过,以前干的“事”对我来说我也不太理解意义在哪,工作与生活很割裂。我是当了书店员之后才慢慢重新开始甚至练习阅读长篇小说的,最后一次读一大本书只有在当学生的时候。我为什么说在书店上班时间对我有很大的诱惑力,想想在公司九点上班8:45开早会,8:20之前要到楼下才能避免排队乘电梯,那7:40之前一定要上车;晚上就算没有加班,18:00我走楼梯下楼挤上车,路上堵,回到家最快也都19:40了(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晚上堵得比早上久)。如果为了避开下班高峰期,那还得等到七点之后再回去。想想走路半小时就到店,上到四点回家最晚也就五点;晚班从下午三点上到晚上十点回家也才十点半,就很美滋滋,能多享受一些生活,内心也不焦虑了,周日晚的提前焦虑也没有了。虽然工资连之前工作的零头也没到,但我可能有过动摇,却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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