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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新译》 卷一 《野狗》

《聊斋新译》 卷一 《野狗》

作者: 叶康成 | 来源:发表于2017-06-05 18:06 被阅读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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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治年,山东于七叛乱①,杀人如麻。中有一乡民李化龙,自去山中躲藏,后归。逢官兵夜行进山,匆促之中,计再往闪避,而急无所匿,见路旁有倒卧无数,径入尸堆中诈倒。兵行过尽,仍不敢遽出。是时,李化龙感周围左右,似有群尸骚动,见只一些缺胳膊儿短腿儿的,就齐齐僵立。已而,一头断尚然连肩上者,急急作声道:“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呼应,“奈何!”无计可施,辄即胡乱倒下,更无异声。

      化龙欲起,突觉一物靠来,眼角瞥着,见一物兽首人身,形容恐怖,此正跪伏四周,吸食死人脑髓。“啊呀,我地个娘诶!甚么东西啊这是?”化龙悚惧,即将头面往旁的尸身下潜藏。少懈,那物寻迹过来,扒拉化龙肩膀,欲出头项,被抵死往下,力不可得。僵持中,那物松了化龙,转而推压在身上的死尸。搬去,头颅见。那物兴致,便不疑有怪,意伏身来咬。正要下没下的当儿,见化龙双手摸索,于腰间地上,抄着个碗大的石头,跟了猛窜起来,照那物嘴上便一击,疼得那物号呼不已,跺脚直学鸟儿叫唤②。顾不得化龙,掩口奔逃,没两步,猛吐一大口鲜血,转讫不见。

      化龙死中得活,跟着过来,视地上血迹之中,疑有齿牙等物,觅得两颗,弯弯曲曲,摸来锐利,长过四寸有余。哪里思考?揣来便走。后与人说,不免多得意之色,而以齿牙相示,更无一人知为何物。

      叶康成注:

      ① 于七叛乱:于七,名乐吾,字孟熹,行七。明崇祯武举,山东栖霞县人。母戚颜君,戚继光长女。于顺治五年起义,占岠嵎山。

      ② 此处原文“物嗥如鸱”,意即如猫头鹰一般嗥叫,《聊斋》中,多以此形容怪叫,因隔世日久,时人多已不闻其声,直译颇显生硬,遂以鸟叫等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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