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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独立之精神

谈独立之精神

作者: 东吴学园 | 来源:发表于2022-03-09 08:40 被阅读0次

    吴文才
    独立之精神,是一个人具有健全人格和创造力的前提和标志,也是成功教育或者说教育走向成功的起点,可谓意义非凡。

    可是,独立之精神的发育和成长,既需要有优良的教育环境,而在其觉醒和壮大过程中,对不适应它发展的落后的教育环境和方式又不断地提出新的挑战。所以,培育独立之精神,不是什么环境、什么人都能做得到的;和普通的教育相比,它的要求更高,挑战更大。

    一个人的独立精神,是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而自由意志又是以知识为前提的。

    知识,在价值和道德体系中,它本身具有中立的性质。即知识没有好和坏之分,它只是人对客观世界真相的认识,对真理和规律的发现和把握;它既可以用来做好事,为自己和他人谋福利,也可以做坏事,为了一己之私而不惜给他人和社会造成灾难。

    试想,一个头脑中没有任何善恶概念的人,如果他掌握了知识,出于人的天然的欲望,他第一反应会做好事还是坏事?一定是坏事。纯粹的知识加上天然的欲望,会很自然地滑向罪恶的深渊;此时的自由意志,在完全任性的状态,更倾向于犯罪而不是道德。为什么,在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别的树上的果子可以随便吃,但是,上帝禁止他们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一旦他们违禁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就会带有“原罪”?因为,人类在元初状态,内心如同一张白纸;亚当和夏娃,即代表这种无知无欲无德亦无恶的状态。当他们突然有了知识,有了自由意志的觉醒了,就自然产生了各种欲望和想法了;可是,道德还没有产生啊——道德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欲望却是。知识,正是这知识,让他们不再安分,不再满足于无知无欲的状态,知识点燃了欲望之火,自由意志的冲动,是让它尽情燃烧。站在今天理性的至高点回望当初的状态,可不就是带着“原罪”吗?

    知识,给元初的人类带来“原罪”,也让人类在罪恶的漩涡中没有失去自觉和反思的能力,通过建立道德体系和秩序规则,完成自我的救赎和文明的缔造。

    当一个被父母自夸为乖宝宝的孩子,突然有那么一天,开始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对父母和老师表现出明显的,甚至强烈的叛逆,会让以乖为标准来教育孩子的父母和教师感到束手无策。逆反甚至叛逆,是他在成长过程中,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认知程度的加深,“知识”开始激发他发现了自我的存在,自我意识的强化,使生命的自由意志在觉醒中变得日渐强烈、强大。自由意志是生命渴望独立并走向独立的标志。作为一个自由、独立的生命,而且处于发育旺盛、情感强烈的阶段,对外界的干扰、束缚,尽管是善意的、感人的,也无法改变他在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独立的渴求,尽管大多会表现出非理性。如前所述,知识和知识引发的自由意志及其独立的需求,是属于生命体故有的,是中立的,和道德、价值的好坏无关;而且,在早期道德人格与生命价值引导缺位的情况下,中立的知识、自由意志和人的欲望结合起来,让“原罪”把他推向罪恶的深渊。

    所以,独立之精神,是在知识、自由意志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不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它的正义性是在人格的发育中吸取美好和善良的养分才形成的。

    而生命的正义品质培育的关键期就一定在他早期知识的幼芽开始萌发之际直至对生活认知的知识成型之时,美和善的营养是不能缺失的;知识疯长而人文虚空的头脑,再任凭自由意志的恣肆而为,且以独立精神为借口,那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孩子的逆反是生命发育走向独立的一种正常现象,如果到了失控状态,那是家长教育缺失在先而引导无能在后的证据。

    孩子品格与精神的发育过程,和人类文明的童年时期非常相似。处于自然本真状态的生命,自我意识一旦因早期的“知识”而觉醒,自由意志便会催化独立精神快速成长。对于原初的生命来说,自由意志、独立精神和最初获得的知识一样,都具有中立性,在道德和价值空白处,和同样客观存在的欲望结合,对自身和群体产生破坏性应当是必然的。故有“原罪”之说,它是对人类最善意的提醒。甚至把人类的文明史看作是赎罪的历史,也是不是没有道理的;文明所建构的秩序及其法律体系,不正是针对“原罪”而预防其泛滥才发展起来的吗?

    人类的聪明和智慧就在于,尽管自己风情万种甚至欲海无边,但知道什么是最可靠的,最可靠的是:理性。只有依托理性的判断、分析才能不被情所伤,欲所累,让自我获得永恒的、稳定的自由,让独立精神在寻求知识的道路上获得美的享受、善的满足和新的发现,在新的发现中,获得更加充分的自由。

    既然知识诱发了“原罪”,赎罪的起点还必须从知识这里打开门路。这是人类伟大的理性的呼唤;何况,理性也是以知识为基础的!要想在“原罪”的地窖里不被日益加深的欲坑所埋没,只能求助于知识,这是理性的选择。

    可是,知识是中立的。它不会刻意地导引人类何为善路,何为恶途。

    这恰恰就是知识的可靠之处,因为人类的理性最不相信的就是先入为主的说教,那无异于自欺欺人;即使说得再好,满嘴都是仁义道德,也难以深入内心以命相拖。中立,客观,才是科学和信仰的可靠基石。

    笔者认为,知识,让人类从两个方向上完成了自我的救赎而获得了精神的升华和灵魂的自由。

    一个方向是面对世界的。通过知识的不断积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之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境界越来越高。当人类在不断地登上一个又一个真理高峰时,自然要产生这样的追问,最高的真理是什么?直至追问到宇宙的本体、本原,这时,人的精神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本体信仰:全知全能的上帝、统一万物万象的绝对精神、法于自然而无往不在的天道……总之,人,必须敬畏真理,必须崇尚秩序。任何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都必须由此派生出来。

    另一个方向是面对自我的。就是因知识而产生的关于自我意识的追问。我是谁?为什么在这里?我的这些想法和做法的根源是什么?我为什么会这样?包括我的思想、欲望和想法的依据,必须有一个高于现实的我,笔者将其命名为“元我”来判断;可是,元我判断得准确吗?我为什么对自己是这样的判断而不是别样的?于是又会在元我之上产生一个“元元我”,如此追问下去,直至到宇宙本原,或者上帝那里去了。于是,我的生命精神和最高的绝对精神因此而贯通了。经历了如此这般的心路历程,我,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懵懂的、初识人间事务的“叛逆者”,而是在更高水平上追求自由意志及其生命价值的智者了。

    独立精神,在对知识积累和真理的探索中,寻找到了自己的支柱和信仰,故获得了应有的价值和意义。人类求知的理性,正是在知其真、乐其美,求其善的过程中,让独立之精神日渐丰盈、成熟起来的。

    这样看来,建立在求知求真基础之上的具有理性精神的信仰,以信仰为依托的道德体系和价值体系,才是独立精神得以健康发育的文化土壤。有信仰的精神不需要说教和过多地束缚,它本身就是道德和价值体系维护、生长和更新的源泉。这样的文化背景,不必害怕公民的精神和思想的独立自主,因为,他的精神支柱是建立在知识和真理的基础上,他的价值追求既有坚实的基础,坚挺的支撑,也有至高无上的信仰来引领;这种独立精神,意味着每个人对自己的道德的操守负责,对最高的信仰负责,对自己的灵魂健康负责。

    本体信仰,给了精神超越现实得失利害的最高层次的至真至善的守护,这种超然的精神与灵魂的安顿、安宁、安乐,让独立人格在现实中有了彼此尊重的空间和自由;这自由既来自民族共同的信仰所达成的共识,也来自于精神在信仰的世界里所获得的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快乐。

    所以,真正健康的独立精神,不需要强制性的教育活动,管制性的监督措施和没完没了的说服与灌输工作。它有更为自觉、更为纯粹和更为高尚的精神境界和精神需求,这需求本身,就是社会文明的原动力;真正的独立精神,它所具有的独立判断、分析和坚守的品格,也不会因为现实的、功利的、低级的外力强制和诱导而被左右的。

    其实,从个体生命精神的发育规律来讲,每一个生命大都会经历自我意识觉醒、自由意志壮大、独立精神成长这样的阶段,这是生命,尤其是智能生命体现自身存在和价值的天赋使然。但是,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独立精神的遭遇是不同的;在社会本位的文化传统中,个体的存在和价值必须服务、服从于大一统思想与秩序的高度完整性和统一性,个体独立精神的运命则是另一种状态。

    以“仁”为核心的伦理社会,同样需要赋予独立精神以道德内涵,这样才能使“自由意志”修成正果而不至于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作用。这一思考,中西文化思想有其一致性。但是,道德体系的建构却因基础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结构和性质,个体的精神状态也大不相同。

    我们的道德体系,不是从中立的知识、真理开始,以纯粹理性的精神寻求信仰的支撑,而是完全基于现实的礼治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体现了儒家实用理性的个性和传统。儒家的“仁”是道德建设的基础,“仁”即是人际关系,仁的学说,其实就是研究建立怎样的人际关系才能让社会稳定有序。答案也很明确,就是周公的“礼”,即规范了的上下尊卑秩序,为了这个秩序,任何个人的想法和需要都必须让路,任何个人的私欲都是非礼非法的。故曰“克己复礼谓之仁”。面对人的自我意识、自由意志、独立精神对这一秩序的挑战,儒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一个呱呱坠地的生命,他在世间的第一站大都在家庭家族中,在其自我意识、自由意志始萌甚至未萌之际,就灌输孝悌之道,学会并习惯于对尊者、长者的服从,既是礼教的根本,也是杜绝其犯上作乱的最为有效手段。将人性与伦理、亲情与政统、礼教与礼治勾兑、融合,是儒家为主流文化传统的道德体系的突出特点。

    这样,独立精神是不会被提倡的,甚至是被教训和管制的对象;尽管独立和自由的渴求是来自于生命深层不可清除净尽的需要,但是,在以维护大一统的礼治之秩序为目的礼教传统中,在泛血缘化的政治与社会及其文化环境中,重重叠叠的关系网和网线节点之间繁复的规范,让任何个性突出、独立不群的想法在其表达和行动之前,都会顾虑重重。所以,同样是对秩序的遵守,基于伦理的民族,大都为关系所制而不能失范;而根于真理的民族,则更多是对自己的信仰负责,这是灵魂的召唤,为了灵魂的安宁与安乐。

    基于现实的、实用主义的伦理道德,对个体的精神的规范和管理,需要不间断地说教、灌输,甚至反对异样的思想进入他们的头脑,因为这样会造成混乱或批判精神的觉醒而使之偏离统一的秩序要求。而在群体当中,真正具有独立之精神的人出现,尤其是可以基于理性带着批判性思维而提出质疑时,说教者常常会变得束手无策。主导者大都对独立精神缺少思想的、道德的和新规范的必要准备,“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正是这一现状的明证。

    但是,时代在进步,旧的伦理关系在解体中,传统的道德和现实教育没有再扬弃与继承中有效对接,而新生代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自由意志的强烈渴求,对当今教育理念、方法和过程,全面提出挑战。

    先回到“原罪”的警示上来观察。孩子现在懂事越来越早,他们的“知识”在唤醒自我意识的同时,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的表现非常突出。我们知道,孩子的这些精神发育的结果是中立的,如果缺少及时有效的道德人格的指引和培育,鲜明的个性和自私享乐的本能欲望结合,“原罪”的效应会在扩大中毁灭生命中那些可贵的品质和才能;或者因早期教育的缺失而以一种残缺人格在未来表现出来。

    所以,让孩子在获得知识的同时,必须及时获得做人的指引,不是说教和灌输,而是以培育理性精神为主旨的在批判、思辨和推理过程中建构起属于自己的道德体系,这个体系是有思想、有灵魂、有生命的,可以为他们在将来的成长之路上遇到善恶是非等困扰时提供智慧的帮助和指引,体现出独立而高尚的人格精神。

    由此就不难理解,急功近利的教育,过于重视知识、技能和训练,从家庭到学校,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地以分数和升学为目的而弱化甚至虚化育人的做法是多么的危险了。事实上,这种危险和危害已经在诸如跳楼、伤师、弑母、校园霸凌等事件中显露出来了。

    生命原初的自我意识、自由意志和他的独立精神,是个体生命价值的资本,社会文明的元动力,如何呵护、引导和培育好,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衡量社会文明水平和教育层次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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