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保险中有很多的时间概念,比如生效时间、缴费时间、续期时间、满期时间、出险时间、等待期间、免赔期间、宽限期等等,对于理赔而言,最关键的莫过于出险时间了。下面让我们简单的来讨论出险时间的相关问题。
一、出险时间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出险时间,顾名思义,即保险事故发现的时间。这个时间在保险理赔中的非常非常非常重要,这个不用我多说,大家都懂。而出险时间一般来说有或者说应该有以下基本几个特点:
(一)可确定性
理论上来说出险时间应该是也应当是可以非常准确的确定的且没有争议,这点需要由保险合同的描述来保障。就实务而言,现在的保险合同一般都能比较准确的做到。
(二)唯一性
一次保险事故有且只能有一个出险时间,这个不用赘述。这时候难点可能更多的会落在"何为保险事故"上——这个时候就一定要牢记"事故+保险=保险事故",即具体到不同的保险里面,保险事故可能是不同的事情。
(三)不可人为操控性
大家都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与否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保险事故的发生与否不受人为操控(这里撇开骗保不谈),那么原则上出险时间也应该是不受人为操控。但在实务中保险事故发生与否不受操控和出险时间不受操控并不能完全划等号,比如住院医疗险,一定程度被保险人是可以自由选择入院时间的。
正是涉及到类似情况,为了避免人为选择出险时间,更为了避免为了理赔而延误治疗,现在部分保险条款出现了以"首次症状出现时间"作为出险时间的约定。
(四)精确程度由保险期间确定
由于人身险保险生效一般都是在零时,所以一般来说出险时间精确到天即可。当然如果保险生效起期不在零时,那出险时间就有可能具体到小时甚至更细了,关于这个,最常见的就是我们的交强险了。所以出险时间需要精确到哪个程度,是由保险期间确定的。
二、常见人身险出险时间的一般认定
第一部分讲了一些抽象的概念,现在就来讲讲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怎么认定出险时间,就一般而言,常见的人身险出险时间可以以下表作为参考(注:由于每家公司、每个险种对出险时间的约定并不完全一致,在具体理赔案件中请务必以具体的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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