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5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是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如果百姓普遍接近于不怕死,怎么能用杀人死来恐吓他们呢?如果百姓普遍接近于怕死,那么对威胁作恶的人,我们可以把他们抓获杀死,这谁还敢为非作歹呢?如果百姓普遍接近于果真怕死,那么通常由掌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要是代替掌管杀人的人去杀,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是去砍削木材。代替高明的木匠师砍下木材的人,就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了。
道德经第66章。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是以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老百姓所以受饥挨饿,是因为他们的统治者征收税费太重太多,因此而受于饥饿。老百姓所以得不到治理,是因为他们的统治者强作妄为,因此而得不到治理。老百姓所以看轻死去,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的统治者贪求生活享受过分,因此老百姓才看轻死去,铤而走险。只有不在生活方面过分看重享受的人,才比贪求个人生活奢侈安逸的人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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