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问上帝是怎么来的,否则这个世界就没有任何确定性可言。上帝就是一个强制规定,是知的最后一道堤,是“是”的极限。
人与上帝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只能从自身的初始条件——感官出发,受此限制,人的视角是“点性”的,人不移动就不能知,因此人若要知就只能对多个看进行概括和简化;而上帝是全视角的,整个世界的运动及可能性都在祂的眼里,一眼能全知,知等同于看——这就是同一性。
对于人来说,时间是理解一切规律的根本尺度,人只能用时间换空间;而对于上帝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设置时间项。
时间是人的外在化,即当下的自己与过去的自己相互外在,未来的自己又与当下的自己相互外在。时间是人不断地区别于自己从而达成理解(区别是理解的基础)所必需的工具。因为每一个人都被限制在自己的眼光里,我们只能通过时间——区别于过去的自己——来理解(否定之否定)映入眼帘的事物。而整体性的思想仅仅是由诸多个看(包括他人的看被拿来)拼凑并简化而成的。所谓逻辑就是拼凑和简化的方法。
相对论表明,受光速限制,时间是相对的,不存在全宇宙“同时”的时间。那么光速究竟限制了什么呢?它从根本上限制了亦即锁死了人的视角。我们的世界观只能是点性的拼凑,时间对于我们的逻辑来说只能是相对的。
人不可能突破光速。而上帝显然不受光速限制。因此,上帝就是人的不可能性。
上帝集合了所有我们无法理解的规则。只有不被我们所理解的规则才能规定我们。因此,上帝就是人的自身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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