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他日重逢,我将何以贺你,以泪,以默?
——拜伦《春逝》
曾经有一段时间,广大女性群体喜欢说即便失恋,也要体面出门,免得遇到旧爱,他心里唏嘘,我离开了这个没志气的邋遢鬼是多么正确的选择啊。如果他身边再有一个着装得体,妆容精致的现任,你几乎就像被了判死刑一样绝望。
当然,你不爱对方,并且甩了对方的不算;别人提起对方,你真真切切想不起来对方的名字和任何特征的,或者你内心真真正正觉得离开了那个傻逼是多么正确的选择的,不算。
除了以上情况,遇到旧爱,尤其是遇到还能拨动你的心弦的旧爱,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
先给大家安利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里的一篇,叫《重逢》。
文章开头写一个生活失败的男人,凤凰男起飞的时候,曾经辉煌过一段时间,后来离婚,事业垮掉,沦落为一名苦逼的计程车司机。
他在城区跑计程车的时候老是碰到从前商场上的客户或竞争对手,让自己老觉得像一个已经被战场淘汰的残兵败将,或者像一个中年游民一般地绝望,后来选择专跑机场。
不过他跑机场的另一个奢望是如果前妻带着孩子偷偷回来的话,说不定能见着他们,“离婚后就没见过……只能凭空想象他们现在的样子。”
孩子和前妻没见到,却碰见了旧爱。
那天车子才靠近,他就认出她来了。“曾经那么熟悉的脸孔和身体……而且除了发型和身体,十几年她好像一点也没变。”
上车后,她只说了一个医院的名字和“麻烦你”之后,就沉默地看着窗外,反而是他自己一直担心会不会因为车子里的名牌而被她认出来;不过她似乎没留意,视线从窗外移回来之后便拿出电话打。
第一通电话听得出来是打回澳洲的家,听得出先生出差去英国,她轮流跟两个孩子说话。嘱咐男孩别为了打球不去上课,女孩要好好练琴,免得表演时出糗。然后说见到外婆会替他们说爱她,之后听出她母亲生病了,因为她说:“我还没到医院,不过妈妈相信外婆一定会很平安。”
他还记得她母亲的样子和声音,以及她做的一手好菜,更记得两人分手后的某一天,她到公司来,哽咽地跟他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女儿呢?你都不记得我烧过那么多好菜给你吃……”的时候,那种颤抖的语气和怨怼的眼神。
打完家里的电话,接着打的是她公司,利落的英文、明确的指令加上自然流露的对同事的关心一如以往。
他们大学时候就是班对,毕业之后他去当兵,而她在外商公司做事;退伍后她把一些客户拉过来,两个人合伙做;三年后,两人公司变成二十几个人,而他却莫名其妙和一个客户的女儿上了床。
“说莫名其妙其实是借口。”他说,“到现在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一来是新的身体总比熟悉的刺激,还有这个客户公司的规模是我的几百倍,那时不是流行一句话:娶对一个老婆可以省掉几十年的奋斗?”
最后车子经过敦化南路,经过昔日公司的办公室,两旁的台湾乐树正逢花季,灿烂的秋阳下一片亮眼的金黄。
后座旧爱正跟前公司某个同事话家常,说台北、说澳洲、说孩子、说女人到一定阶段的感受,然后说将在台北停留的时间以及相约见面吃饭,说:“让我看看你们现在都变成什么模样。”
车子最后停在医院门口,他说他还在躲避,也在犹豫要不要跟他收费或者打个折什么的,没想到后头的女人突然出声,用极其平静的语气跟他说:“……我已经告诉你我所以的状况……家庭、工作、孩子,告诉你我现在的心情、告诉你对过去同事的思念……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而你连一声hello都不肯跟我说?”
看完这个故事,是不是觉得这个女人好气度,要是我啊,肯定不会跟他说这些话,天蝎座的人只会庆幸离开这种傻逼是多么正确的选择,当初你做得绝,我今天可能只会问:“我靠,你怎么还活着啊。”
如果对方过得比我好,我可能会心如刀割呢,仰天长啸,他怎么可以比我过得好啊。
哈哈,我内心戏实在是多。
相比之下,师太笔下的女人神气多一点。
《圆舞》里的周承钰在落魄的时候遇到很爱很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付于琛仍然很稳得住。
独自返公寓,雪,那么大的雪,一球一球扑下来,简直像行经西伯利亚,叫不到计程车,只得走向附近的华道夫酒店。
住一晚也好,已经太累太多感触,不欲返回冰冷的公寓再打点一切。
差三步路到酒店大门口,我滑了一跤,面孔栽在肮脏的雪堆里,努力想爬起来,没成功,我暗暗叹一口气,要命。
正在这个时候,一只强壮的手臂把我整个人扯离地上,我一抬头,救人者与被救者皆呆住。
“付于心!”我叫出来。(周承钰总是付于琛、付于心换着叫付于琛,双关语)
“阁下是谁?”他没把我认出来。
“是我,是我!”
他听见我声音,变了色,用戴着手套的手拂开我脸上的头发与脏物。
“承钰!我的天,国际名女人怎么会搞成这样子?”他大笑,拥抱我。
我冷得直打颤,“一个人要沦落起来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进去才说好不好?”
“承钰!”他掩不住惊喜,扶着我走进酒店。
我借用他的房间全身洗刷,虚掩着浴室门,两人都来不及叙旧,我俩之间,像是没有发生过不愉快之事。
“你一定时常来纽约,为什么从不来看我?”
“你又没留下地址。”
“要找总是找得到的。”
“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照片……也许我看错了袁祖康。”
傅于琛递给我一杯白兰地,我穿着浴袍出来。
他仔细打量我,在他眼光中,不难看到他已经原谅了我。我也朝他细细地看,这两年来,无时无刻不想起他,意气一过,就后悔辞锋太利。
“婚姻还愉快吧。”
我没有说出真相,“马小姐有没有来?”
“她生意做得很大,比我还忙,很难陪我出门。”
我缓缓地喝着白兰地。
“这两年来,你过着快捷的生活吧。”
“是。”
“社交界很有点名气了?”
我讪笑,“没有基础的名气,今日上来,明天下去,后天又轮到别人。”
“可是我听说因你的缘故,现在每一位著名的设计师都想拥有一位美色模特儿。”
“是,全世界都有:土耳其、日本、伊朗、印度、肯雅、摩洛哥……很吃香。”他对这个行业的潮流有点心得,不外是因为我的缘故,“刚才,幸亏你把我扶起来。”
“如果不是我,也总会是其他人,没有人会看着一个漂亮女子摔倒而不扶。”
他还是老样子,非要把我与他的关系说成轻描淡写不可。
穿着他的维也拉睡衣,我同自己说,但是我碰见的,总是傅于琛,不是其他人。
“你的态度成熟多了。”
“老了,皱纹都爬上来。”指指眼角。
我俩说着漫无边际的客套话,关系这么亲密,却又这么疏远。
假如与旧爱重逢,我们到底要怎么做才好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如果真的重逢了,自己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吧,跟随内心,感情这个东西好像没什么标准来衡量是非对错。
有时候地球很小,兜兜转转还会遇到对方;很多时候,分别过后,即使在同一座城市,也不会再见到对方的,像我老公,就再也没遇到过他的前女友(擦,能不能好好感慨,能不能别把节奏带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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