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了一杯大麦红枣茶,翻出一沓旧的、纸面已微微发黄的草稿本,还有一支不知在什么地方随手拿来的圆珠笔。仪式般的准备工作带出了些许的久违感和紧张感,毕竟,阔别手写文章已有些时载。
没错,就是手写文章,诞生及记录思绪灵感最原始也最有味道的方式,没有之一。
写什么呢?面对它有些浑黄的脸,我不禁转移了视线东张西望,期望能搜得丝缕灵感。视线扫过桌角的台灯,诶?还记得小学一年级,在我能够勉勉强强使用拼音加汉字完成简单的句子时,妈妈动员我开始写日记。至今仍能准确说出我写的第一篇日记是啄木鸟台灯,就是这个家伙。长长的灯管做成鸟喙的造型,我由台灯的外形上升到它给我带来光照,牺牲自己照亮他人,现在想来一个孩童的幼言稚语以手写日记的方式保存下来,并在多年后被自己翻看,这种体会,彷佛是不同时空的自己,跨过时间的长河,在纸媒文字形成的隧道里,一大一小盘腿而坐,一起阅读同一段故事,兴浓处两人相视一笑。
这就是手写习作的魅力所在。电脑写作虽迅速、高效率、高准确度,可最后的成品细细读来,少了些许情感滋味在里面。对比一份涂涂画画再三修改的手稿,作者的思路、用词一目了然。并不是说电子版的文章不好,而是手写版能留存除了文字之外更多不可替代的东西,一种叫做时间和回忆的珍贵品。一笔一画,包含了当时写作的情景和心境。划掉的词,很可能是勾起了不悦的往事;而这补上的句子,是为了下文里的小故事作埋笔...然而电子版写作,最后的定稿只是完美的成品,看不到修改之路在它身上留下的任何痕迹,“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许是久不提笔,写到现在稿纸上已有好几处墨疙瘩,还有一长段被废弃的句子,丑吗?挺难看的。不过,“斯是陋纸,惟吾德馨”。好比暮年美人,岁月留下了痕迹在她身上,非但美丽不减,又增添了别样的气质,这是时间赠予的装饰品,岁月的沉淀。纪昀的亲笔,沈从文的手稿,这些文物的收藏保存价值不仅仅是由于它们有才气的主人,从手稿本身,人们可以揣摩推测甚至复原当时的场景,从而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或历史。
这对我们也同样有用。试想,当白发苍苍的自己颤巍巍翻开一本日记,或稿纸,扑面而来的,首当其冲一定不是文笔,而是回忆。
劝君把记忆以手稿形式保留,愿汝余生且有岁月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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