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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作者: 200eb14deec8 | 来源:发表于2023-01-15 16:22 被阅读0次

近年来,围绕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婚姻家事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争议类型多样复杂,感情、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因素均会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

由此,最高院民一庭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48个实务解答,并作了重点分析。

  今天,小玲律师继续为大家分享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的第六问。

问: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答: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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