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
-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被告要求离婚的,是视为反诉合并审理,还是告知
- 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诉讼程序方面的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诉讼程序方面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
近年来,围绕婚姻家事类的法律需求逐年增加,婚姻家事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最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争议类型多样复杂,感情、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因素均会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
由此,最高院民一庭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48个实务解答,并作了重点分析。
今天,小玲律师继续为大家分享最高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家事类案件相关的48个实务问答中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的第六问。
问: 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答: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