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耦合:
服务之间的交互应设计为松耦合的。
重用:
凡存在潜在重用性的逻辑都应该设计为单独的服务。
契约:
服务附着一个通信契约, 该契约定义信息交换和由一份或多份服务描述文档指定的任何附加的服务描述信息。
抽象:
除了在服务契约中描述的内容,服务对外隐藏其内部逻辑。 art.png
可组合性:
服务可与其他服务组合以构成不同粒度的业务逻辑, 从而提供可重用性和不同的抽象层次。
自治:
一个服务不需要依赖其他服务就能控制其封装的逻辑。
无状态:
服务不应要求维护状态信息,否则影响其松耦合特性。
可发现性:
服务应设计成对外可描述的,使得通过合适的发现机制可以发现和访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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