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江歌案就如一个切口,戳破了法律与道德伦理的灰色地带,诸多对法律与伦理的讨论喷涌而出,超过当年的小悦悦事件,最大的不同点是,这次讨论有了一个确切的针对对象——刘鑫。
与案件受害人江歌是好朋友关系,与案件嫌疑人是情侣关系,这两者因她而爆发矛盾,最终导致一个变为受害人一个成为嫌疑人。
我可以理解刘鑫因陈世峰的纠缠不休而导致情绪不稳定,她可能还试图想着能有一场意外给陈世峰造成一定的代价,她心里或许才能获得一点平衡。所以她逃避了,并且假想还成真了,只是意外的带走了自己的好友。按照刘鑫表现出来的冷漠态度,我们可以再猜测一下,或许她的好友不是意外去了,而是刘鑫故意“牵线搭桥”,那这样的刘鑫会让整个社会都为之震惊。
我们感慨江歌的善良,拥有着人性应有的温暖;同时我们也指责刘鑫的冷漠,愤怒其不怀感恩之心还携落井下石之态。
江歌为刘鑫站出来打抱不平,刘鑫却心安理得且狼心狗肺接受了这份好心相助,不禁为江歌的死感到难过,好心帮错了人,还留着这个道德低下的人好好的活在世上。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可理解的,甚至是愤怒的。保持善良,帮助别人却要以自身性命为代价,那如果都是这样的话,愿意伸出援手的人都寒了心,那我们就都各顾各的,别人死与活都与己无关,那时世道才是真正炎凉了啊。这样的风气光是想想都可怕。
02
陈世峰杀了人,罪无可恕,没有任何可辩解的理由,按照中国民间传统说法:杀人偿命。但是在日本,因杀死一个人而判死刑的情况极少有,也就是说陈世峰即便受到了现有法律的制裁,也很难抹掉他的罪恶。
刘鑫作为一个帮凶间接导致了一个生命的失去,不仅在事发当时没有良心,在事发后良心更是不存在的。她似乎很轻易就跳过了心里的坎,并且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杀了人的陈世峰罪不容诛有法律会制裁,间接害死人的刘鑫或许不能由法律制裁却是遭万人唾骂。
我们不能忍,是不能忍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毕竟带着血性的国人是不可能允许有这么一个污点“大放异彩”。而这个污点确实出现了,并且还将未停止,这是令人可怕的。
我们或许可以忍受于己无关的冷漠,但却无法接受刘鑫这样的人,无视因自己而需要救助的好友的安危,甚至还说出“是她命短”这样的话来,这是人说的话吗,这是连畜生都不如的啊。
刘鑫就是道德沦丧的最低界线,我作为网友偶尔会被煽动情绪,但是这次我是主动煽动自己的情绪,真的不希望还有类似刘鑫这样比杀人犯更遭人唾弃的人出现。
一周多的网络风暴,把江母和刘鑫推向风口浪尖,一直觉得网络集中讨论一个事件是很可怕的,而且这样的法律案件稍不注意就会触发法律敏感地带,比如干预司法。但是刘鑫确实“值得”被这样对待,她充分表现了人性的恶,就活该堕入万人指责的深渊。
身边有江歌这样的朋友,我们都应该珍惜。法律可能不会让我们保持有情有义,但是江歌这样的朋友却可以让我们到人性的善。
12月11日,江歌遇害案将在东京公开审判,死刑请愿也已经超过150万的签名,刘鑫会不会站出来指证陈世峰,最后的审判的结果如何,目前都不知道,但是我还是盼望法律会为善良的人伸张正义,人心之中的正义都应该得到维护。
鲁迅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03
最后要说的一点,陈世峰性格初见斯文,其实阴郁,甚至有暴力倾向。我的态度一直都是对会家暴的人绝对零容忍!家暴只有0和n次,在出现第一次之后就没有什么忍耐不忍耐了,该离开就离开,该撇清关系就撇清关系,该报警就报警,妥协是换不回任何有效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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