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律师,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原创。反正吧,问题就是这么一个问题。
假设,一对男女,睡在同一张床上,恰巧遇到查房。警察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是什么关系?这对男女说,我们是相爱的一对恋人。警察又问,你们知道对方的名字吗?如果这对男女支支吾吾答不上来,那么,可能后果就很严重,可能要被抓进派出所了。
这说明了,两个相爱的人,在某一种场合下,叫不出对方的名字,可能真的涉嫌违法。
不过,在某一个婚礼上,司仪对新郎说,此时此刻你最想对新娘子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司仪就是要引诱出新郎对新娘的爱意表达。于是,新郎大声地说:“我爱你,周秋楠!”
但台下鸦雀无声,一片寂静,都没有人鼓掌。看到后来,终于明白了,原来新娘子叫王佳瑞。这就尴尬了吧。都已经结婚了的人,新郎还叫错新娘的名字。新郎不知道新娘的名字,在这里并没有违法。
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没有交易,没有转账,那就不违法,相反的,可能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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