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沙漠下暴雨
看过大海亲吻鲨鱼
看过黄昏追逐黎明
我听过荒芜变成热闹
听过尘埃掩埋城堡
听过天空拒绝飞鸟
这样一个独特的声音,或许在阳光明媚的清晨,或许在秋雨淅沥的黄昏,在雷鸣的夏夜,亦或许……就这样被推送到了我的音乐列表。
音乐,我喜欢民谣,正如我喜欢莫奈的日出一般。每一个音符的背后,每一种色彩之下都可以被安插一个故事,忧郁的blue,浪漫的romantic,激情的passion……
照相机是个不解风情的主儿,不会给40多岁的女主人修饰她眼角纹,也不会赋予白头翁一头五彩的秀发。他不假思索,把看到的大千万物执笔画下,就像录音机执迷于模仿,模仿树叶沙沙也模仿母猪嗯哼。宇宙的光忽明忽暗就像海底两万里的灯笼鱼,一闪一闪,是另一个世界的萤火虫。
然而这都是科学,自诩一丝不苟的科学。那冷冷的世界规律书写的公式,我只能留下敬佩。
艺术,远远不是科学。她虚渺而那般可爱。春日暖旭下的红色枫叶,是初恋送的书签;北极光洒在撒哈拉上勾勒银色与金色的画卷。漫天游鱼穿梭星际,微风吹拂,沙漠里扬起玫瑰花瓣,在调皮的小孩的嘴角留下麦芽糖的香甜。月光是温暖的,当做流浪汉的睡袍;雪人在炎炎夏日和蝉合唱……
多么荒谬!
可是,他们的的确确的存在。存在于每一首怪诞的歌曲中,存在于每一幅印象画卷中,存在于每一个散文家的字里行间,存在于每一个小说家的不可思议的情节中。艺术家的存在,把一切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那一种预感,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你是个永远的孩子,你是你自己的英雄与大侠,你围绕着你喜欢的,你所挂念的,是你所享受的,喜欢金庸的男孩子会练成无敌的武功,喜欢琼瑶的女孩子会邂逅自己白马王子。或许这是一场会经常胡思乱想的白日梦,但是梦中的甘之如饴已经叫人流连忘返。
所以,我选择做一个艺术家。至少做一个人生的艺术家。把那些萦绕闹海的梦化作歌曲哼出来,蘸点颜料画出来,还要在白纸上写出来。
所以,写文章不只是文学家的事儿,唱歌不也只是音乐家的事。艺术,就是你心里的那个理想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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