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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条款列读-6

保险法条款列读-6

作者: 语默笔记 | 来源:发表于2022-06-09 08:46 被阅读0次

    #保险法条款列读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消费者)与保险人(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看似复杂,其实也有其规律,掌握了规律,阅读理解保险合同就不再费力了。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十项内容,其中需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这里列明了保什么和不保什么,是保险合同的重中之重。

    法律条文: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 保险标的;

      (四) 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五)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 保险金额

      (七)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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