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高中时,一次Mr.Richard的课上,他要求我们闭上眼睛,用5分钟去回忆自己的童年。
老实说,我的童年算不上不快乐,但也算不上快乐,尤其越是长大,童年的一些往事便越是心结深重,铭心刻骨。
可那一次,我惊奇的发现,闭上眼睛,涌至眼前的竟是为数不多的温馨,泛着记忆的黄,宛若晨曦透入帘的那抹暖阳。
原来,最难忘的事,一直都不是自以为的最难忘。
我们以为的难忘,总会被自欺欺人的大脑遗忘,假装那些不快从未发生过。
记忆反刍,最是磨人,七十二道酷刑相比之下可能也不过如此。
好在如今我一点点趋于稳定,极少再在午夜辗转反侧。
再忆起过往,总是在不经意间念念不忘二三事——
图书馆的咖啡厅里,看破我情绪的小哥,再我的热巧上用奶油画了一张笑脸。
“here's a smile”
他说。
公司黑暗的楼道里,鞋底过于柔软,怎么都踩不响声控灯的我提着裙子深一脚浅一脚的下着楼梯。
蹲在楼梯间抽烟的小哥哥,玩着手机,在我经过他身边时候,一脚跺亮了声控灯。
也有很多时候,会忆起那个把我宠成七公主的他。
他说,如果你有一个小女儿,你会给她起什么名字?
我想了想,写下两个字:明夏,明媚的夏日阳光。
黑暗里待久了的人,也会渴望一缕阳光。
可是夜深人静时,我知道,不知何时起,脑海深处早已有了一抹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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