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媒体纷纷报道了北京一名骑车人遭遇车祸,120急救车在将其送往武警总医院的途中被堵,不足3公里的路段艰难地挪了40分钟,致使伤者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逝去。该事件由一位亲历现场的王姓医生以微薄方式发布,顿时引发社会的极大反响。急救车,难救急!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难道对生命尽然麻木到如此地步?一时间痛斥、谴责之声不绝一耳,所有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激情澎湃,慷慨激昂,对民用车辆擢发难数,罄竹难书。
然而,痛斥与谴责声中,鲜有人质问落后的制度设计,以及制度外的行为准则。事实上,我们的相关部门自来缺乏前瞻性的制度设计,头痛治头,脚疼医脚,不搞出几条人命来,一切都会得过且过,安于现状。虽然2003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着诸多规定,但那仅是对特殊车辆行驶的权力之规,而对其他车辆和行人也仅含糊为“应当让行”的必要,缺乏严密的细节设计。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道路拥堵现象业已成为常态;加之红绿灯设置的不尽合理,抢道并线,强行加仨等不文明驾驶现象亦成为常态,原本要求一米多的停车间距,为了抢灯先行几乎缩小到了车挨车,要想给特殊车辆让道,除非它是辆自行车,一抬就走。
另外,你让我朝逆行道上行驶让道,但摄像头可不是吃素的,规章制度上缺少对这种“文明让道”行为设置保护性条款。据悉,北京市卫生局已着手起草《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并将其纳入明年的立法项目。但愿这一条例不要仅仅落在“让”和“罚”上,还应科学地实际到怎样让、如何让?
与甘肃校车事件一样,只有血的教训才警醒我们去面对残缺的制度设计。然而作为一方大国,制度设计固然重要,但如何提升和培养社会公众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才是重中之重。在此,笔者遗憾之余,忍痛试问随车的王医生,路远则不说,既已“距离武警总医院不到300米”,为何不下车抬着担架奔医院呢?苦等是会要命的你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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