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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刺死辱母者罪不至死,那么死者的母亲呢?

如果刺死辱母者罪不至死,那么死者的母亲呢?

作者: 萝卜特尔特 | 来源:发表于2017-03-27 19:26 被阅读16次

    毋庸置疑,于欢犯的是故意伤害罪。

    在明知道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用凶器严重伤害他人。

    于欢的母亲是一位山东女企业家,因企业缺乏资金流转曾经向高利贷借了月息10%的几百万元本金。

    截止2016年4月,于欢的母亲倾其所能依然无法还清所有利息。于是发生了11个人上门讨债的情形。

    讨债人将于欢及其母亲禁锢在公司接待室,用各种脏话辱骂其母亲,并将于欢鞋子脱下捂在她的嘴上,抽了于欢几个耳光。

    更有其中一个讨债人脱下裤子对于欢母亲做出猥亵行为。

    警察来了,撂下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就要往外走。于欢拿起桌上的一把刀,分别捅向四个讨债人,其中一人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我想大概是警察撂下的那句话冲破了于欢残留的理智最后一根弦,他知道,没人可以救他们。他们完了。

    他的希望彻底碎了。

    也许是因为愤怒,因为仇恨,因为绝望,连人民好公仆的执法人员都无法救自己和母亲于水火之中,万念俱灰的于欢只能选择同归于尽。

    用刀捅过去的那一刻,于欢手里握着噩梦和孤独。

    法院判于欢无期徒刑,中国百姓纷纷表示于欢之罪情有可原,因为没人可以忍受自己的母亲被这样侮辱虐待。一个想要保护自己母亲的人,他何错之有?

    “每一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霸凌事件受害者的母亲所说即是。谁能够忍受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备受各种惨不忍睹的凌辱,恨不得替母亲承受这一切噩梦。

    那么死者的母亲呢?她也是位无辜的母亲,她凭什么儿子被杀而杀人犯判无罪?他们母子也同样是生死之交啊。

    如果判于欢杀辱母者无罪或轻判,那么死者的母亲再去杀害于欢也是合情合理情有可原的对吗?

    那个为了一碗热干面和面店老板吵架,被老板辱骂后将其头颅砍下的年轻小伙也该无罪释放是不是?

    然后我们的社会将呈现出越来越多有恃无恐的潜在罪犯不是吗?

    会有人说,他活该被杀死,其行为恶劣,辱母在先。然而,高利贷是与法律常打擦边球的不正规盈利行业,于欢母亲出此下策就应明白欠债还钱和杀人偿命一样是天经地义,人身和财产从始至终都该寻求法律保护而不是一次一次深陷沼泽。

    法律不外乎人情,但天子犯法还与庶民同罪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这一件案子里都展现淋漓,这两条规定不是天经地义吗?如果这一次案件中,法律念于欢之杀人动机而轻判,那么在这个连捅四人的杀人犯人生里,生命都不会比尊严珍贵。若再遇到触及尊严人格之威胁处境,学长觉得他还会再次持刀。有了法律的宽容,他将尊重自己和捕风捉影的人格胜过一切,甚至看轻生命。

    那么生命和尊严相比,真的没那么值钱吗?朋友圈文中大多数的呼声偏向于欢行为属正当防卫。可我们不得不承认,从身体受伤程度和事件严重情况来看,于欢是有目的性的主动刺杀,并非属于合理平等的还击。讨债人的违法行为是为了讨到债款,于欢的违法行为是为了让他们身体受伤害。

    尊严和人格是每个人珍贵的品质,它和生命都应该被尊重。俗话说“人命关天,”每一个生命比天大,都该获得尊重,即便是一名死囚犯,他都有活到执行前的权利。能够制裁一个生命存与灭的,只有法律,绝非个人。

    看到有人写文说于欢因为一颗保护母亲的孝心才起了杀念,稍微深入想象一下当时于欢的内心,学长觉得真正让他疯狂持刀的,主要还是爆发了的愤怒和仇恨,保护母亲并不是其捅人之前闪现最多的想法。

    于欢受够了忍够了,这一生他都不要再经历一次这样的噩梦,他希望眼前的人都尽快去死,最好自己亲自手刃,拿起刀子一往无前,杀个片甲不留反正自己也不想活或者他觉得根本活不了。

    真正想要保护母亲的人,出现最多的念头应该是想尽一切办法去代替母亲承担这一切侮辱,可以求可以骗,装孙子也好学狗叫也好,如果母亲胜过自己的话。

    还记得那个砍了热干面店老板头颅的20多岁小伙子吗?当时正逢春节期间,小伙子发现热干面从4元一碗涨价至5元一碗,和老板起了争执,老板最后呵斥了一句:“吃不起就别吃,滚!”小伙子拿起了店里的菜刀将老板砍了好几刀直至其头颅掉落。

    中国百姓们对此令人发指的恶行觉得可悲又愤怒。那么为什么于欢事件让人们觉得他是可怜的有孝心的该被赦免的?同样都是被侮辱的两个年轻人。大概是因为两个年轻人受辱的程度不同,大家衡量事件和受伤程度比较主观。但法律弹性范围没有那么深,如果法律不能像一把苛刻严格的标尺标榜犯罪与否,那么社会何来民安何来安定?

    如果法律不严厉制裁这一群讨债者,他们将来还会铤而走险去旅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还会在实施过程中更谨慎。如果法律不严厉制裁行刺者,他将来还是会在合法与情感之间选择保护情感,他必然会在今后的人生中变得越来越脆弱。

    学长超级反感那些道德捆绑的事,但一切道德与不道德都应该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去评论和衡量。已经违法了的事,就很难再去说它的情理。

    大众对于欢的宽容应该留在他被法律制裁以后,因为每一个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这是你宣泄后必须付出的。

    这一场噩梦中都是悲哀的受害者,死者因替人讨债多次未果,为保工作用了非法残酷的手段。杀人犯因为面对母亲被辱感到绝望,连续伤害多人。罪犯的母亲如果一开始就采取合理合法的求财途径,事情的结局不会如此。

    此刻,或许你觉得学长不是当事人不知道那份沉重的痛那些崩溃的难受,会问:“学长,如果你遇到让你难以忍受到几近崩溃的威胁,你会怎么做?依然冷静地眼睁睁看着吗?”

    首先,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去参与违法以及与法律打擦边球的活动。

    其次,如果真的遭遇一些难以忍受的威胁......

    呵,我也不知道我究竟会怎么做,但我肯定尽量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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