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不是爱,而是彻头彻尾的伤害。
人性是养出来的,观念是在养的过程中随事指正,唠叨出来的,比如我们小时候常听到的,“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从小偷针,长大偷牛”、“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类似这样的唠叨,都是在为我们树立一个约束行为的观念。而要能够做到正确的随事指正,就要求在养的过程中抚养人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念和认知,这就要求我们作为父母的一定要不断的学习。
李玫瑾老师一直在呼吁,孩子生了之后,尤其是在三岁之前,一定要由父母亲自抚养。因为只有在亲自养的过程中,不断帮助孩子解决身体上的痛苦,不断给他们带来快乐,孩子才会对父母形成依恋的情感关系。
这种依恋的情感关系,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的心理资本。这份情感关系的建立过程,是对孩子进行立恩,只有完成了这个立恩于他的过程,后期才可以通过力威的方式进一步进行教育。
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但如果缺少了前期立恩于他的阶段,后期立威的过程就容易产生问题,因为孩子根本就不和你亲,他或许会因为恐惧和害怕听你的,但他心里面并不会有这种情感上的牵绊,所以他可能会发展出一种恨,这种怨恨很可能就为他的将来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之所以一直强调孩子一定要由父母亲自带,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些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孩子,普遍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爷爷奶奶在抚养的过程中更多是强调了养,而没有很好的做到育。
这个过程中孩子容易被溺爱。而什么是溺爱呢?就是孩子所有的需求都会被得到满足,不管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在这种溺爱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不仅不会懂得感恩,还会形成一种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错误观念。而这种错误的观念一旦在成年后被他带入社会,他就会把外部的社会环境默认为是一种家庭环境,把其他人当成是他可以随意提要求的家人。
这样的孩子如果在反复碰壁之后,不能有效的进行调整,那在我看来,他们其实就是在社会性发展上出现了人格障碍。而这种人格障碍在某种场景下就会诱发犯罪,所以说溺爱根本不是爱,而彻彻底底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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