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属与属下等级的名称
属名是首字母大写的单数主格名词,或被如此处理的词,属名可以是任何来源,甚至可任意构成,但不能以 -virus 结尾(20.1)。属下分类群(subdivision of a genus)的名称是属名和属下分类群加词的组合。其间用连接术语(subgenus, sectio, series, 等等)来表示等级(21.1)。如果某属属下分类群存在两个等级,在两个等级的分类群中拥有两个相同加词的种,这两种为同名。因为等级指示术语不是名称的组成部分(21.1·注释1)。
属下分类群的命名还有以下规则。(1)属下分类群的加词不能由在其属名前加前缀 Eu- 构成(21.3)。(2)双名组合(binary combination)不能作为属下分类群的加词,但这样的名称为合格发表名称,只是需改成适当的形式,不更改名称作者和发表日期(21.4)。所谓双名组合是当试图指定一个种为属下等级模式时,同时以该种名(属名+种加词)为属下等级名称。
亚属或组的加词最好是名词(此处“加词”就是属下等级名称之意)。亚组或更低等级的属下分类群名称最好是复数形容词。尽量与已发表名称的词性类同(辅则21B)。
模式与模式指定
原始指定:属或属下分类群(subdivision of a genus)名称的模式是一个种名的模式(10.1)。因此在实际应用时,不仅可以通过标本指定,还能通过引证一个合格发表的名称来实现。对于后者,可以仅仅是直接或间接地提及(10.3)。
后选模式指定:如果在属或属下分类群名称的原始描述中明确地包含了先前或同时发表的多个种名的主模式或后选模式,该属或属下分类群名称的模式必须选自于这些种名的模式。除非(a)名称的作 者 已 经 注 明(indicate)(规 则 22.6, 40.1 和 40.3)或 指 定(designate)了 模 式 。如果原始描述中没有明确地包含先前或同时发表的种名的模式(即没有直接或间接引证合格发表的名称),则必须指定该属或属下分类群名称的模式。但如果能够证明所选的模式不属于该属或属下分类群名称的原始描述或认可著作中的任何一个种,那么所选的模式必须被取代。(10.2)
“自动”指定:(1)对于新属或新的属下分类群的名称,若只引证(直接或间接地)一个种名,或只引证一个先前或同时发表的种名的主模式或后选模式,即使该成分没有被明确地指定为模式,仍可被视为注明了模式。同样,对于新种或新的种下分类群的名称,只提及一份或一号标本(规则 40.2)或一幅插图(如果规则 40.4 或 40.5 允许),即使该成分没有被明确指定为模式,仍可被视为注明了模式。(40.3)在实际操作中,尽管1990年1月 1日之后指明模式时必须包括术语 typus 或holotypus,或其缩写,或现代其它语言中的等同词,但当新属或新的属下分类群发表时同时也发表了一个所包含的唯一新种时(如规则 38.6 所定义的“单型属”),注明种名的模式即可,即意味着指定了该属的模式(40.6)。(2)属下分类群的名称,如果其加词同于或源于最初所含的一个种的加词,较高等级名称的模式与该种名相同,除非较高等级名称的原作者指定了一个不同的模式(22.6)。
对于模式指定了的属或属下等级,若最初采用的是机械的方法选择模式(例如根据“第一个种”原则来选择属的模式),这种情况的模式可以被取代(10.5)。
属下分类群与模式的交叉关系
属下分类群的名称,如果包含了合法属名的模式,其名称必须与属名相同(而不是与属模式种加词相同),其后不跟作者引证,即所谓的自动名(autonym)(22.1)。上述情况下,若属下分类群名称与属名不同,则是不合格名称。合法属名下发表第一个合格的属下分类群名称时,便自动建立起相应的自动名(22.3) 。
自动名的模式同于其所源于的名称的模式(7.6)。
参考资料:
《墨尔本法规》2016,第二章·第2节,模式指定
《墨尔本法规》2016,第三章·第3节,属和属下分类群的名称
相关链接:
植物名称的有效发表与合格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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