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章宗泰和五年(1205年),年仅16岁的元好问在赶考途中遇到一名捕杀大雁的猎人。那猎人说:“今天早晨我抓到了一只大雁,已经把它杀了,还有一只大雁明明已经挣脱了我的网,却在天上哀鸣,不肯飞远,最后自己摔在地上死掉了。”元好问于是买来死雁,葬在汾水之滨,和同伴一起赋诗纪念。多年之后,元好问回忆这段往事,填了一首《摸鱼儿》,开头几句就是不断被后人引用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我们不妨假想一个场景:当那只悲鸣的大雁正要殉情的时候,一只路过的大雁及时拦住了它,然后苦口婆心地劝说:“年纪轻轻的,别寻短见嘛。你怎么这么傻呢!死都不怕,难道还怕活着?何必非在一棵树上吊死!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只翅膀的大雁还不有的是!”
这是我们人类劝阻自杀的经典套路,它的隐含前提是:活着总比死了好,好死不如赖活着。是的,求生存,求繁衍,这是一切生物最基础的本能,自杀行为似乎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情。如果从进化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应该相信,自杀行为的背后一定有着某种洪荒之力,这种力量必须是一种异常强悍的生存优势。
这话听起来很有吊诡色彩,它意味着求死的力量本质上竟然是一种求生的力量。
这当然不是诡辩。我们只要从群体协作的角度出发,就可以很轻松地理解“殉情”。
在人类的家庭生活当中,既可以有爱,也可以无爱。爱虽然并非不可或缺,但它会带来最大程度的包容。当你爱一个人,他(她)的缺点在你眼里都是可爱的特质;如果你嫌弃一个人,他(她)的优点也常常禁不起你的挑剔。从这个角度来看,爱是一种宝贵的能力。爱的能力越强,包容度也就越高,而包容度越高,协作能力也就越强。在原始而严酷的生存环境里,武大郎和潘金莲的组合注定会输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组合。
如果请今天的神经科学家来看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殉情,他们会说这是两个少年人大脑中的苯基乙胺分泌过多的结果。苯基乙胺是一种神经兴奋剂,给人狂热、勇气和自信,使人心跳加速、瞳孔放大,蔑视一切艰难险阻。相反,如果苯基乙胺的水平太低,一个人就会陷入郁闷、沮丧的情绪里。这时候不妨去谈一场恋爱,安排一场有冒险色彩的旅行,或者吃几块巧克力。巧克力是一种富含苯基乙胺的食物,冒险也可以激发苯基乙胺的分泌,这些小技巧都可以用来唤醒恋爱的感觉。
所以比起罗密欧,韦小宝更应该是科学意义上的爱情偶像,他的人生就是一连串的恋爱、冒险和赌博,苯基乙胺的分泌水平远远高于常人。
但是,兴奋剂就像邪派武功,有速效却难持久。我们的身体很快就会让热恋熄火,取苯基乙胺而代之的是一种叫做内啡肽的东西。内啡肽起到镇静剂的作用,让我们感到温馨、舒适和依恋。从恋爱到婚姻的神经化学过程,就是从苯基乙胺到内啡肽的过渡。
这些奇妙的神经化学物质是亿万年的进化史留在我们体内的烙印。它们的种种表现,诸如爱与宽容,虽然被文明世界里的文明人做出过各式各样的道德意义和美学意义上的解读,但归根结蒂,它们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生存利器,比虎豹的爪牙更加令人生畏。倘若没有这些神经化学物质,我们无法和他人形成伙伴关系,无法安心地把后背交托给伙伴,无法在艰险的环境里和伙伴相濡以沫,那么,我们怎么可能凭借一己之力生存至今呢?
所以,罗密欧与朱丽叶会很不服气地说:“你不是宣扬‘理性的力量’吗,但不要小看我们这一对无知少男和无知少女哦,因为‘非理性的力量’才是人类的终极杀器。”。
今天的神经科学告诉我们,身体接触会刺激多巴胺的分泌,有助于消除紧张和抑郁。为什么独身的人抑郁水平更高,从这个角度来看,部分地要归因于缺乏和他人的肢体触碰。
爱是一种生物演化过程中镶嵌在人类体内细胞的分泌物,非理性,是人类生存必须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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