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季节里,我最喜欢夏天。人善变,这是今天我的答案,你不要太相信我,或许明天我又爱上冬天。
我问,为什么要晒太阳。我不爱晒太阳,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要把卧室的纱帘拉上。任何时候的阳光我都嫌它刺眼,它不声不响地闯进来,叫我清楚地看到浮尘。谁都知道灰尘是坏的呀,谁会满意地迎接它。但死皮赖脸的东西我却没办法赶走,于是拒绝光。光何其无辜,我未必不知道。它不是尘埃的温床,但它让尘埃到世人眼中。它没有原罪,却被我审判。
我痛斥自己没骨气,也痛斥自己唯利是图。太阳于我有好处。讨厌的时候我将它拦在门外,需要它又对旁人说我爱它。我不能直接说爱阳光。它不会相信。如果太阳有思想,怎么会信焦虑地拒绝它的人爱它。但我对旁人说,它会恻隐。是它偶然听到的。任何地点,它没出现的某一刻,我对任何人,都可能说我思念那点温度,思念金黄的,让天显得更纯净的色彩。然后它在云的另一边会想,过去是否是个误会——明晃晃地,在它可能听不到的时候,我对别人诉说,这样能求些什么?编故事的人也有欺骗对象的,对象不在,便没有欺骗的道理。
我知道它心软的。最热烈的人,总有最单纯的心肠。胸口发发烫就把一切阴霾都烧没了。它快活地出现,又慷慨给出大片阳光。唉,我怎么办?这次我出门了,前天洗过头发,身体都轻盈,适合跳跃、漫步、见面、说话。
这依旧不因为我良心发现。仅因为我需要。说狼来了的小孩,不会只戏弄大家一次,骗子之所以是骗子,就是因为什么都脱口而出,什么都能提起,而不怕你伤心失望。我从不预备回应它自以为的热情。太阳一定不懂。如果它明白,打扮得青春洋溢的女孩不为爱它而来,只是恰巧,只是偶然出门,然后获取了它使自己增色的光彩,获取了老人们俗语中“要它是块宝,不要是根草”的阳光的价值,那它应该立刻散去,或者愤怒,焚尽这些痴妄荒唐的自私。
我真正爱上太阳是在夏天。因为这个时候,它存在感太强。那么暖,那么明媚。我不知道这些词汇形容得合不合适。因为我的浅薄,我甚至觉得只能用美好概括,毕竟这个词适用于一切让人舒适的事物与感觉。风里带着燥热的气息,树一排排立着,和看到的孕中妇女一样,充满生机地膨胀起来,驮着厚重的翠绿的叶,蝉在枝叶间发笑,不知道旁人议论它们聒噪。这不打紧,自然的交响欢迎一切声音,比如握着冰淇淋的孩子,他们稚嫩又骄傲的欢呼。还比如冰淇淋不小心落到地上,某个冒失鬼哇哇大哭并口齿不清地呼唤妈妈。
我知道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21天,但我不知道这21天其实没那么死板,它未必一定连续。漫长的夏季,即使雨水常常不期而至,也已经足够让我依赖太阳。
添上外套之后,我曾有过一段时间的新鲜感。花花绿绿的短袖裙装再多,也总会厌倦。大衣是另一种新奇。可我厌倦大衣比厌倦阳光快太多。在冬日的晴天脱下厚衣服,我感到畅快和自由。温度允许,我要把袜子也扔掉,露出脚踝,搬着椅子躺在阳光下,暂时当一条豆角,甘愿灼热的光就此把我晒干。但它不会。
我最爱夏天,但也应该不能这么说。因为我并不爱它的一切。例如蚊虫,我对这些生物深恶痛绝!我是爱夏天经常出现的,最毫无保留的阳光吧。在这样的阳光下,才有我描述的那些热闹和活力。
太阳先生,这次我是真的爱你了,很抱歉。而且,当我发现的时候,才知道那么多人也爱你。你选择我,不是需要追捧,不是因为你被抛弃。只是你不想抛弃世上某一个我,一撒,就是满地的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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