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芳华》被炒作的非常的火热,听朋友说适合父辈们去看,因为那里面有属于他们的年代,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起初我看了电影版,发现跟我确实没有什么触动。(题外话:时代不同,《请回答1988》更让我有代入感。)
今天,我又看了一遍小说版《芳华》,电影版的改动不算大,但我发现书里的一些细节描写让我非常感动。
1、为了女儿,不惜笨拙学庸俗的父亲。
刘峰成为学雷锋标兵,去北京学习回来后给部分家在北京的女兵捎东西回来。所谓东西,无非是些零食和小物件,一管高级牙膏,一双尼龙袜,两条丝光毛巾,都算好东西。所有人都盼着父母给“捎东西”,所有的女兵都暗自攀比谁家捎的东西更好,更多。
我父亲刚从劳动改造的水库被借调到北京电影厂,不再是反动文人,不再是工资被冻结的文明叫花子,而是可以给女儿捎得起东西的父亲。父亲懂得我的虚荣和梦想,也全部成全了我,通过刘峰,给我捎来了来自友谊商店的人民币买不到的高级货舶来品分给大家。
让我感到心酸的是,当刘峰把一个父亲爱女儿的急切和渴望做报告一样叙述一遍给我听时,我能想象出一个做了好多年阶级敌人的父亲,为了女儿,是怎样不惜笨拙地学起庸俗的社交手段来。爸爸想送刘峰礼物,看起来是犒劳刘峰三千里地当马帮运货的辛苦,实际上是拉拢刘峰,为了他不得意的女儿。刘峰是全军学雷锋标兵,政治光环好歹能罩着我一点。逆境让爸爸这样的人学庸俗,学拉拉扯扯,想到这一点让我鼻子直发酸。
2、我对刘峰的小怨念。
刘峰为文工团付出了许多,他为每一个女兵带来家人的包裹,修补过文工团的每一处破损,做出过战友新婚家庭的沙发,举起过何小曼对于善意与爱的希望。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当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我们才意识到,每天被我能麻烦的人,已经是全军的明星了。
可是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认为人总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甚者坚决不卖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好得缺乏任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3、无比渴望生病的何小曼
何小曼四岁的时候被判当“右倾”的父亲自杀了,母亲凭着她残余的华年,给何小曼找了一个老粗的继父,母亲对这个比她大十多岁的丈夫是赔着小心的,畏罪自杀的前夫是她和女儿的历史污点。成为拖油瓶的她和母亲小心翼翼的过着看人眼色仰人鼻息的日子。
七岁时的她的高烧持续了七天,什么针剂丹丸都不见疗效。是母亲紧紧的搂住她,给她温暖,照顾着她,陪伴着她,直到她痊愈。可以想象,何小曼一生都在回味着她与母亲这长达两三个小时的拥抱。生病,是何小曼唯一可以从母亲身上汲取温暖的方式。了解到了从童年到少年的她是怎么回事,才明白她是怎么爱上发烧的。因为林丁丁层出不穷的害着各种小病,让何小曼无比的羡慕且妒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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