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100万才肯把闺女嫁人,大家说说这样的爹妈是精明呢还是糊涂呢?
邻居姐姐是个善良可亲的人,我们处邻居已经有九年了,我深知她的为人。
前些年她为了两个孩子上学,一直在家守着,一直把两个孩子照顾到考上大学,她才又回到上海,和大哥一起做工。无论怎样苦的活,她都肯干。
大儿子早些年是跟着奶奶长大,是留守儿童。后来生了小儿子,就带在身边,在上海读的小学,后来上海不允许外地人参加中考,所以就带着小儿子回来了。大儿子上高中,小儿子上初中,正好看着两个孩子上学。她一直对大儿子心怀歉疚,无论大儿子说什么,她都是面对微笑,说自己的亏欠。
大儿子一直怪罪父母偏心,说正是因为小时候跟着奶奶,导致营养不良,个子才长不高,不像弟弟高大威猛。不过,他很努力,大专毕业后,就继续专升本,也谈了女朋友,邻居姐姐非常开心。一说到两个儿子,都是前面加上“俺”字,对两个儿子的关爱可见一斑。
大儿子的对象是同学,谈了也有几年了,也住在一起,但至今没有办理手续。原因是她父母阻拦。他们认为女儿娃找对象不找独生子是个错误,以后闺女会受罪的。因为婆家有两个儿子,现在不要,以后都给了老小家。所以现在要帮闺女多要点,没有房,不给结婚。他们是不了解自己的亲家,如此温婉善良,闺女嫁过来,怎么会吃苦呢?
邻居姐姐没有因为反正女孩也住过来了,买不买房无所谓,而是掏钱在嘉善掏了40万给孩子付了首付。当时还想着给女孩名字也加上。不过,因为没办结婚证,邻居姐姐的好心没实现,只写了大儿子的名字。现在亲家还要姐姐家拿出60万礼钱,否则免谈,这让姐姐很烦恼。毕竟财力有限;毕竟,还有个小儿子。
于是,这事就停这儿了。女孩继续住在姐姐家,小两口处着,就是办不了婚事。亲家非让邻居姐姐把颍上的住房卖了,一分为二,拿出一半来给她女儿,好多付点首付,减轻女儿的负担。剩下可以分给小儿子。可是姐姐家在城里就这一套房子,要是卖了,就只能回老家住了。
这个办法怎么能行得通呢?我觉得爱女之心,人皆有之。看男孩,看家人,而不是硬是不切实际的问人家要一套全款房。我是舍不得,要是真卖掉了,我可就很难有这样的好的邻居了。
姐姐两口子和女孩说,要再拿出20万给他们,另外办婚事还要花钱。也只能做到这样了。可是,女孩说她做不了主,家里爸爸妈妈不答应,她也没办法。
于是,这事就晾这了。
大家说说,女孩爸妈做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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