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476 年,西罗马帝国被日尔曼民族所灭,自此欧洲历史长卷翻到了封建社会这一页,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中世纪。中世纪就是这样一段特殊的时期,持续有一千多年,直到公元 15 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兴起。这一时期联结了古希腊罗马文明和欧洲对古希腊罗马文明的复兴。“中世纪”一词恰到好处的表现了这一时期的特点,夹在两大文明之间,既非是开始、亦非是结束,是这两大文明的联结纽带。因此,在这两大文明的映衬下,“中世纪”文明的确是历史的低点,成为一个过渡性的“黑暗时期”。
但事实上,这一时期也正是欧洲发展的重要阶段。在多神教的古罗马帝国,基督教形成初期在社会生活中并没有令人瞩目的位置。而到了中世纪,基督教成为了支配社会的主体意识和指导思想。中世纪与此前的古典时期和此后的文艺复兴时期相比,宗教势力对整个社会拥有绝对的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讲:“中世纪”既湮没了古希腊罗马文明,又标志了封建社会逐渐走向衰落,还成为了孕育和发展欧洲现代文明因素的重要时刻。
既然如此,中世纪是怎样的一个时期?又应该怎样理解中世纪的精神呢?“中世纪”既不是像古希腊哲人那样一次又一次的追问这个世界的本原,也不是像近代笛卡尔那样迫切地需要诉诸理性;而是从单纯地追求个人的理性上升到追寻感悟上帝所赐予人类的灵性。概而言之,“中世纪精神”可以这样进行表述: 追寻上帝 所 赐予的灵性, 寻求 人与神 之间的和谐; 本着对上帝的大爱, 实践人性最终的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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