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有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因为我们承认总得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世界上没有绝对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
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者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根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就是所谓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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