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附加功能该怎么选
现在的重疾险有很多附加功能,例如:重症多次赔付、癌症额外赔付、轻症额外赔付、轻症豁免保费,你可以非常灵活地去定制适合自己需要的重疾险。但是选择一多,朋友们就容易陷入纠结。这些附加功能我是都选呢?还是选择其中一部分?
如果你的保费预算足够支付所有附加功能,我建议你都选。但是如果因为保费预算的限制,需要做一些取舍,我给你推荐一个优先顺序作参考。
1. 重症第一次赔付
2. 癌症额外赔付
3. 轻症额外赔付
4. 轻症豁免保费
5. 重症多次赔付
1. 重症第一次赔付
你可能会有疑问了,“重症第一次赔付”是主要功能不是附加功能,为什么要在这里说呢?把这个主要功能放在第一位介绍,是因为我发现很多朋友选择重疾险方案的时候,容易纠结于选哪些附加功能,而忽略了主要功能。我们现在要买的是一份重大疾病保障,它的附加功能有那么重要吗?肯定是要等我们把主要矛盾“重大疾病”解决掉,再考虑附加功能。没有解决好主要矛盾,而去纠结附加功能是不是就本末倒置了。主要矛盾解决得好不好,简单点说就是:第一次得重大疾病的时候赔付给我们的钱够不够用?
据统计,中国重大疾病人均保额还不足5万。面对重大疾病,5万块钱根本就不算是钱了。买重大疾病保险,如果第一次得重大疾病的时候赔的钱不足以帮我们度过难关,买的那些附加险还有何用?好钢用在刀刃上,保费预算首先要保证你的第一次重症赔付额度足够,如果还有剩余的钱,再考虑附加险。你说是不是?千万不要买了一堆附加功能,主要功能保障额度很低。
2. 癌症额外赔付
癌症额外赔付,是针对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一种疾病)的保障,如果罹患的重大疾病是癌症,还可以额外拿到一笔保险金。我看了去年的理赔数据,70%-80%的理赔都是癌症,占据了重大疾病的半壁江山还要多。针对风险中的大概率事件做重点保护,是非常科学的做法。
针对保费预算非常有限的朋友,如果不能把所有重症都保障足,可以考虑多增加一些癌症额外赔付的功能,至少给最高发的疾病一个充分的保障,把大概率风险转移走。比起重症保障,癌症额外赔付功能的费用要低很多,大概是重症赔付保费的1/3。
还有一些朋友家里有多人罹患过癌症,也建议优先考虑附加癌症额外赔付功能。
3. 轻症额外赔付
现在的重疾险不仅可以把重症保护起来,还可以把轻症也保护起来。常见的轻症之一就是冠状动脉动脉介入术,我们熟知的支架;还有癌症的极早期,原位癌。轻症的保障可以说让保障更加全面了,如果你现在预算里还有钱,可以附加轻症额外赔付功能。
重症和轻症,主次要区分。先把重症保足,再保轻症。轻症对家里的影响相对要小,但是重症对家里的影响那是相当大。
4. 轻症豁免保费
如果罹患轻症,这份重疾险的所有保险费就都不用再交了,但是保障依然有效。这个功能不错,保费也很便宜,大概也就占到总保费的3%左右。
相信很多朋友也看到过重症豁免保费的宣传,这里要跟大家说明一下:罹患重大疾病豁免保费是所有重大疾病保险的默认功能,不需要额外添加。所有以重症豁免保费为亮点宣传的,都是欺负你不懂保险。
5. 重症多次赔付
这个重症多次赔付功能可能是很多朋友关心的话题,但在我推荐的优先级里面永远放在最后考虑。保护好第一次生病,才有机会得第二次;第一次重疾的赔付额度都不够用,估计很难挺到第二次再得重疾了,买了也白买。
在大陆地区,绝大多数,可以说99.9%的保险说的二次理赔,都是指第二次罹患的重大疾病和第一次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疾病时才可以理赔。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将所有重大疾病分成3组或者4组,同组中的疾病彼此间有很多联系。如果第一次罹患的重大疾病在第一组,那么未来罹患除第一组以外其他组的重大疾病,才可以获得第二次理赔;如果是同种疾病,或者同一组的另外一种疾病,是无法理赔的。这个概念要清楚。
如果预算足够,第一次保障足了,再考虑第二次保障。至于第三次第四次赔付,这个可能性太低了,不用考虑了。买了第二次重疾理赔,第三次都可以免费送你。我还看到可以赔七次的,看起来很厉害,实际上只是个噱头了,试问谁能挺过6次不同种类的重大疾病,等到第七次理赔,那真是天选之人,阎王都带不走了。
我还真听说有针对同一种疾病可以多次赔付的保险,我还没有看到具体的条款怎么说。大家要是找到了可以发给我看看,注意一下它对第二次理赔有什么限定条件,例如要等第一次疾病痊愈后多久才可以,或者复发算不算。
总结
买重疾险主要功能要先考虑周全,然后才是附加功能,我推荐这样的考虑顺序:
1. 重症第一次赔付;2. 癌症额外赔付;3. 轻症额外赔付;4. 轻症豁免保费;5. 重症多次赔付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也欢迎转发给更多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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