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133-192),东汉末期著名学者、文学家、音乐家、书法家。其书论著述由《笔赋》《篆势》《笔论》《九势》等,堪称古代书法理论的奠基人物。其撰写的《笔论》诞生了书法理论的一个不朽论点。
《笔论》全文仅127字,如下: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为书之体,需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放得谓之书矣。
“书者,散也。”就其句式来看,是对书法的定义。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古汉语文字精简、内涵丰富,许多内容隐含在极其简洁的语言里,不下一番“文化基因”解密功夫,是难以理解的。
“散”有多重义项,该句自然也就有了多种含义:
一、“散”取“分散、散发、消散、消解、消除”等意思,则可理解为:
书法,是消除功利之心、排除世俗一切牵累的艺术。也就是说,作者不要企图用书法去博取政治地位、物质利益、艺术声名。媚人、媚己都有悖于书法精神,“无为”的书才是大美的书。“散”作为“书道无为”的另一存在方式,既是对书者动态的要求,有是对书法的最高廓定。
二、“散”,取“逍遥、洒脱、不拘检”等意思,则可理解为:
书法,是进入精神绝对自由境界的艺术。这也符合孔子“游于艺”和庄子“游心”的思想。后人(《世说新语)以“散”来品鉴人物,如“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想来,也有排除世俗羁绊而进入自由境界的意思。
三、“散”,取抒发、表白的意思,则可理解为:
书法,是用以抒发思想感情的艺术。“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 (杨雄《法言·闻神篇》)老子说:“朴散以为器。”同样,作者的思想感情通过书写转化为书法作品,化虚无为实有。由此,我们还可以推论出——“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的造型艺术”这一层意思。这与当代哲学家金开诚先生给书法下的定义暗合:“中国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为素材的造型艺术。”
“排除世俗一切牵累”是从反面着眼,使精神放松;“进入精神绝对自由境界”是从正面界定,进入书法状态;“抒发思想感情”是就功用而言,是书法的目的和效果。《庄子》上一则很有意思的寓言:宋元君将要招聘画师画画,众多画师纷纷赶来,接受宋元君接见时,端正肃立。然后就忙着润笔磨墨,一看就知道有一半是外行。有一位画师最后才到,散淡而不急趋,接受宋元君接见时,并不端正肃立。然后就径直回宾馆去了。元君派人去考察,见他脱光上衣袒胸露臂,两腿八岔坐在那里。宋元君说:“可以了,这才是真正的画家!”清代恽寿平说:“作画(书法页如此——笔者)须有解衣盘礴,旁若无人,然后化机在手,元气狼籍。”书法创作者也必须超脱世俗,忘利,忘名,忘身,排除外界的一切干扰,内心一片空明虚静,这样才与“书道”相合,所谓“散怀抱,任情恣性”,即此意也。过分紧张或功利心太强,都不利于艺术创作。
综上所言,书法,就是一种消除功利之心、排除世俗一切牵累而进入精神绝对自由境界,用以抒发思想感情的汉字造型艺术。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且将下面蔡邕《笔论》这段文字翻译如下:
书法,是一种排除世俗一切牵累而进入精神绝对自由境界、用以抒发思想感情的汉字造型艺术。要写字,先要放开胸襟,排出干扰,放纵自己自然的情性,然后去写,(才能进入艺术的大美境界)。如果是迫于事务(而书写),就是有中山兔毫(这样的好笔),也是写不出好字来的。大凡作书,先要默坐(下来)静静地思考,任情适意,不与人交谈,心气平和,神情专注,犹如面对最尊贵、最崇高的事物一样(怀有敬畏之心),(这样)就没有(写)不好(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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