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相(物质世界)是一面镜子,你散发出什么样的“振动”,你就收获与之对应的“体验”。所谓的“吸引力法则”认为“你的振动,创建了你的实相”,这种理解,从很多方面上讲是对的。但对于这种观点,我们想做些补充,因为你们中很多人的理解有所缺失,或者说不够准确。虽然说“你的振动决定了你的体验”,这种说法没错,但很多人认为,或者说,后天的教育让他们认为,你需要“做”什么事,才能创造出那样的振频,从而吸引你所喜好的事物。但实际上,你是不需要的,你的核心频率,你的核心的、真实的、标志性振动,已经在吸引所有这些代表着这个“核心振动”的事物,这些事物,代表着你真实的、钟爱的、核心的、有创造性的、天然的振动,如果它们没有显化,没有来到你所在之处,那么,并不是因为你没有吸引它们,而是因为你把它们挡在外面,这才是对吸引力法则的理解的区别。因为,代表这个核心振频的所有的事物,它们都在尽其所能地来到你,如果它们来不了,那是因为你认为自己不值得拥有这些事物,你用这样的定义、信念、想法阻止它们到来。任何与你的振频不相兼容/协调的事物,它们也在尽其所能地远离你,但如果它们没有离去,还在你周围晃荡,并且,它们不是你所喜好的,那么,不是因为它们不能代表你的振频,而是因为你抓紧它们不放。所以,某种程度上讲,“吸引力法则”这种说法,是准确的,但更确切地说,是你释放那些对你无益、无用事物,允许那些对你有益、有用的事物进来。而这才是吸引力法则的真正运作方式。现在,我们说说你们人类觉得非常非常非常难的东西,就是:它一点都不难!对很多人来说,最最难理解的,就是“大道至简(简单),你们很多人认为它(宇宙运作法则)是非常复杂的,或者说,你需要艰苦奋斗才能把它们吸引过来,这样的认知,距离真理还有十万八千里!你们已经自动地值得拥有这一切,否则你就不可能存在!所以,你们在地球实相中所经历的这个旅程,这个过程,完全就是让你们放下那些不属于你,却被你占为己有的信念,它们可能是你在一路上“捡到”的属于其他人的信念,比如说,你们的父母,朋友,社会,它们根本与你真实的、核心的振动不相匹配。如果你行走在人生旅途中,背负着他人的信念,那你就是一个信念的“小偷”,别偷他人的信念,它们不属于你。所以,如果你发现自己身负他人的信念,那就丢掉它们,让它们走,别四处带着它们,它们会把你拖得筋疲力尽,疲惫不堪,因为它们与你的核心振频不相兼容/协调。任何与你任何与你核心振频相兼容的东西(信念)会让你感觉精力充沛、富有创造力、爱等等所有这些东西。任何不属于你的东西,会让你感觉紧绷、挣扎、费力、试炼、磨难、痛苦,记住,痛苦,身体的痛苦、情绪的痛苦、心灵的痛苦,痛苦,是你抗拒天然本我的结果,这就是痛苦的本质,停止阻抗你自己吧(做你自己)!那样你将会恢复,一切都将运作起来,因为你不需要“使”生命运作,你只需要“让”生命运作,生命已经在运作,它自动地运作,它顺畅地运作,它绝对完美地运作,只是,当你占有着不协调的信念,和你的真实的核心振频相冲突、相矛盾信念时,那你就看不见,你就体验不到“生命,它在自动运作!”
作者:顾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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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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