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闹离婚,她告诉他:“从今以后 你都不准见小孩。”
他就离开了家,她把家里的门锁都换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她崩溃了,她觉得她带不了小孩,就让他的父母把小孩接走,自己就不愿再见小孩了。
他提出去民政局把手续办了,她不愿意,她说我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我会改,我会尊重你的家人,再也不会不让你和你家里的人来往。他不再相信了。他说:“我累了,没周都吵,每次吵架,就把小孩往我父母家送,你是否在帮我家生小孩,还是自己的小孩,你都没有意识到。”她说:“我生小孩后,心情不好。”他说:“我也心情不好,我有把小孩当作是你家生的吗?”她沉默了。
闹了两个星期的离婚,也没有定论,小孩依然是他的父母在看,而她连一眼都不去看小孩。她真的爱自己的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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