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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0恭读出谷纪(第17章~第24章)

day 10恭读出谷纪(第17章~第24章)

作者: 成羽519 | 来源:发表于2017-09-12 19:11 被阅读0次

    第17章:由于缺水,以色列的百姓又开始抱怨梅瑟。天主让梅瑟用权杖从磐石中敲出水来,后来这地方被称为玛撒和黎巴嫩,因为以色列子民在那里试探天主。后来有阿玛肋克人来与他们作战,梅瑟就举起手,让若苏厄打败了他们。

    第18章:梅瑟的岳父来到梅瑟身边,因为梅瑟之前都是自己一个管理大小事物,于是他的岳父觉得这样做不合理,会把自己累坏,他建议应该设立分层管理,挑选有才能的人,派他们做千夫长,百夫长。重大事件由自己亲自来处理,其余小事给他们自己处理。梅瑟听从了,照这样做了。

    第19章:以色列子民来到西乃山,梅瑟来到天主前,天主训示他说:让百姓遵守我的盟约。于是梅瑟去向百姓说了这些话,百姓也全然答应。上主又对梅瑟说:三天后,应准备好,圣洁自己,因为上主要降到西乃山上,百姓不可上山。梅瑟也这样转告了百姓。到了第三天,上主召梅瑟上山,并让他告诉百姓不可上山,免得被上主击杀。

    第20章~第23章:天主训示了以下这一切的话:除天主之外,再无其他的神;六天工作,第七天应恭敬上主;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财物。对于奴仆,应有自由;对于杀人者,应受死刑;若不是有意杀人,而是天主许他的手行的,则天主自会保护他;杀害父母的,应受死刑;对于人打架,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若有人偷东西,就应该以几倍的量还给主人;损坏他们财物的,应赔偿主人的损失;对于争讼案件,凡是有罪的,则要加倍赔偿;对于寡妇与孤儿,不可苛待;借钱给穷人,不可取利;不可咒骂天主,对于首生者,应献于天主,不可谣传,不可做假见证,不可受贿,不可压迫外侨,应遵守无酵节,又应遵守收成节,对于外邦人的神,不可朝拜,不可与他们的神立约,绝不能使他们的神在你内,以免得罪天主。

    第24章:梅瑟将上主的话记下来,按照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献了全燔祭,将约书讲给百姓们听,拿血撒在百姓的身上说:这是盟约的血,是天主本着一切话同你们订立的约。后来他们看见了天主,但天主却没有杀害他们。上主把法律与诫命交给梅瑟。梅瑟在第七天时上了山,在山中停留了四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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