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运营商有“强势地位”?别逗了——回应《“提速降费”要拿出诚意》一

运营商有“强势地位”?别逗了——回应《“提速降费”要拿出诚意》一

作者: BG2CAC | 来源:发表于2017-07-10 08:08 被阅读0次

    【本文原载于本人在观察者网的评论专栏(www.guancha.cn/zhangyufeng),发表日期2015年9月21日】

    近日,一位名为北岸的作者在大媒体上发文炮轰三大电信运营商,称“由于强势地位,运营商必然产生惰性、滋生霸气,也就缺少‘提速降费’的主动性”。文章内容较长,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点:

    ·先用三个例子证明运营商根本没把“提速降费”当回事儿;

    ·然后说运营商居于强势地位,缺乏“提速降费”的主动性;

    ·再“拔高”到不积极搞“提速降费”就是拖“互联网+”国家战略的后腿;

    ·最后作者给“提速降费”开个药方:引入外来资本,充分竞争。

    看完这篇文章,很多通信业人士都在苦笑:强势地位?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呢?

    “九八分家”之前的邮电局,确实有着强势地位。当年曾经有一个段子:“某地邮电局职工开车出门干活,干完活发现因为违章停车自己的车被交警拖走了。职工打电话给领导,领导说你先找个地方吃饭。吃完饭,车自己回来了——交警队的电话被掐了。”那个年代,邮电局说在哪里建立基站,哪里就得腾地方。

    ——为什么移动2G网络信号好?正要归功于邮电局在鼎盛时期留下的站址资源。

    然而1998年离现在已经有17年之久了,现在运营商的地位已是弱势得不能再弱势。现在建立一个基站,除了建筑成本和设备成本(设备有时候不要钱,某为和某兴为了挣合同经常免费送设备)外,还有一项叫做物业成本。什么是物业成本?物业成本包括场地租金、配合费/进场费、电费,以及维护物业关系所需的经费和人力成本,有时还要算上突发事件导致的额外成本。

    下面就以我在某直辖市电信公司的工作经历为例,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些成本。

    一、配合费/进场费

    配合费和进场费可以说是通信人最熟悉的一项费用,这是打点物业业主必须要花的钱。该电信在本市一国营博物馆楼顶有座基站,基站有故障的时候电信从来不去处理。有一次我值班时该站发生故障,领导告诉我不要派人去现场,我便问了下原因,领导说每次处理故障博物馆方面都要收取8000元配合费。中央巡视组进驻三大运营商完成巡视工作后,特别指出以后不得以配合费或进场费的名目乱报销。中央巡视组的意图是以此杜绝配合费和进场费,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禁止报销配合费、进场费之后,这方面的成本就转嫁到了运营商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的身上了——公司不给报销,活还得干,不给钱业主就不让上站,所以只能自掏腰包。

    二、电费

    该地电信公司支付的电费分为两类,一类叫报装电,就是电费直接交给国家电网,另一类叫做业主电,就是从业主方面引入的电,电费交给业主,业主再同自身用电费用一并交给国家电网。业主一般会要求运营商缴纳“电损耗”的费用,一般比较良心的业主会按每月基站总耗电的10%计算电损耗,然而良心的业主毕竟是少数,黑心业主会按每度电加0.3元到0.5元的电损耗费——该市平段工业用电不过0.6元左右。

    三、物业关系维护经费

    物业关系维护很简单,没事儿请业主吃个饭,业主婚丧嫁娶随个份子,过年了给业主拜个年顺便送点购物卡。这个费用同第一项一样,不让报销了,也得自掏腰包。

    四、物业关系维护人力成本

    以亲身经历说明下:我和老师傅搭班巡检,途中我们维护范围里一个村子的村长给老师傅打电话,说他们村的大喇叭(闭路广播)坏了让我们过去修一下。到现场一看,他们村的喇叭装在了我司铁塔上,但没有装在工作平台上,也就是说修理这个喇叭只能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把自己挂在塔上约十五米高的地方工作。老师傅只能冒着这种风险为业主“排忧解难”。

    至于通信人的收入,我给大家贴张图吧,这是一位有着二十年工龄的某地级市联通正式员工近三个月的工资短信:

    联通老员工工资。作为对比,该地级市各大饭店洗碗工工资约为3000元/月,包吃住,全勤奖另算。

    我们顺便来聊一聊前几天长春净月开发区基站被强拆一事吧,通过这件事儿看看运营商到底是强势还是弱势。

    9月14日,我在观察者网发文提到过此事。在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政府部门“应群众要求”强拆了当地绿色家园小区三个移动通信基站。根据吉林省当地媒体《新文化报》的报道,被拆除的三个基站都在小区外面,但小区居民担心基站“有辐射”,于是“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拆除”。9月8日,长春净月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基站“没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强拆基站。

    没审批就建站,看起来运营商很“流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权限属于各级无线电管理机关。另外我还查阅了一下吉林的地方法规:根据《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对这三个基站的执法行动必须由长春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执行,而且如果要设立“无线电电磁环境临时保护区”,也需要省政府批准、市无委会办公室执行。在此次事件中,我没有看到任何无线电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身影。由此可见运营商明显属于弱势群体,因为运营商面对违规执法的时候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甚至还不如“钉子户”们。

    此外,我还就此事联系了长春电信的一位工程师,这位工程师表示在此次事件中,三家运营商的基站都遭到了强拆,目前没有恢复该地区通信的时间表。在强拆之前,绿色家园小区居民曾数次殴打运营商(包括移动和联通)维护人员。(对于打人一事,我与北京电信某工程师交流后发现,运营商工作人员被小区居民——特别是老人——殴打十分常见,以至于河北某地移动公司为一线抢修人员配发了两套工作服:一套移动工作服和一套某国产品牌空调工作服,用于伪装成空调维修工,以防被殴打。在此之前的邵阳5·21破坏电信设施案中,当地居民甚至试图将赶赴现场的抢修人员从二十多层高的楼顶推下去。)

    一个连职工人身安全都难以保障的公司,怎么看怎么像弱势群体。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通信人还是努力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低廉的资费。在此列出几个新闻标题,足可证明这一点:

    中国联通今年投资102亿元 建河南“全光省”

    广东移动称年内推出9元4G流量套餐

    云南移动9月1日起取消滇中经济圈四州市长途、漫游费

    衡水联通优化波分环提宽带速率

    济南移动开展京沪高铁4G专项优化

    所以,我最后想请教北岸同志:

    1.您为什么认为运营商居“强势地位”?

    2.这么高的附加成本,我们通信人还是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上网速率、降低使用资费,并推出了一系列降费方案,为什么您认为我们“诚意不足”?

    3.您认为什么背景的外来资本能在这种行业环境下生存?

    还望北岸不吝赐教。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运营商有“强势地位”?别逗了——回应《“提速降费”要拿出诚意》一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fcyh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