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十年》这首歌我第一次知道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同桌是一位女生,这首歌是她教我唱的。等到我上大学的时候,这首歌不知道怎么变成了我们的队歌,在中秋节的时候,我们所有人在操场围在一起,开始唱这首歌,可能是因为“一入航大深似海,从此妹子是路人”的原因吧,当唱起这首歌时,他们就想起了阔别已久的女朋友。
而我,就是传说中的单身贵族,我把自己所有的喜欢都给了一个姑娘,一个不喜欢我,我却喜欢得要命的姑娘。
见到她,便相信了一见钟情
我认识她是在初二,她刚转到我们班。见到她之后,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她学习又好、长得又漂亮、又可爱、又善良,这样的女生谁会不喜欢呢。,
从第一面开始,我就开始喜欢她,下课后,我就喜欢凑到她身边去找她聊天。我知道她比我大,但是我还让她叫我哥哥,总是喜欢逗她。听见她银铃般笑声,我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见到她,我便相信了一见钟情。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一个女生,可以这么好看,这么美。以至于我一喜欢就再也忘不掉,以至于这一喜欢就喜欢了八年。
越喜欢,越幼稚
我发现我真的是一个情商很低的男生。别的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会积极地靠近她,在聊天的时候,会用各种套路,用一些暧昧的语音。但是我,越喜欢的女生我越不会聊天,总是患得患失,生怕自己那一句话说错了就没有任何机会。
我觉得我最愚蠢的行为就是和她进行了一场冷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知从那一天开始,我们两个不再说话,见到对方也形同路人,眼里也根本没有对方的存在。就记得在中考的时候,我们所有人住在一个酒店里,她和她的闺蜜来我们屋玩,那时我并不知道,等到我一进屋看到她时,不知所措,然后转身出了屋。
越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越想离她越近,反倒适得其反,我们渐行渐远。我想展示自己好的一面,行为竟是如此的幼稚。
到了高中,我们分到了同一所学校,虽然她没有和我一个班,但幸运的是,她在我的对面班,她的视力比较好,老师将她安排在后排。我们教室的前门,就正对着他们的后门,每次下课我就喜欢站在靠在后面的墙上去看她。
不过这么好看又可爱的姑娘,下课后,总是有很多男生围着她转。看到这,我真的非常的气愤。有一次,我看见一个男生在她身边转得特别欢,还找了自己的几个兄弟,把那个男生叫了出来“扮招呼”,让他不要靠得这么近。
现在想想自己竟然幼稚,喜欢一个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原来喜欢一个人竟可以如此义无反顾
从喜欢她开始,她的每一个生日我都没有缺席过,我会想尽办法给她买礼物,我还那个教我唱“十年”的同桌女生陪我走遍大街小巷陪她买生日礼物。
在高二的时候,在她生日之前我给她订了一个蛋糕,但没想到她生日的当天,我竟然得了急性荨麻疹,只能回家看病,在回家之前,我还去蛋糕店给她拿了蛋糕,那时的我全身都是红的,还发麻。为了把蛋糕送进去,我提前让我同学在操场那边等着,从围墙上递给他们,让同学帮我带过去。
在细细嘱托之后,我才回家看病。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到了大学,我和她分居两个城市,大一的时候,我特别想看去看看她。因此,我寒假结束的时候,去了她生活的城市,去走她走过的路。
其实,自从上了大学我们基本都没有联系过,我知道她的情况,都是通过她的闺蜜。所以我并不知道我去的那次,她是开学了还是没开学,去了那座城市还是没去那座城市。
但都无所谓啊,我只是想看看她生活的城市,想看看她每天都在过什么样的生活。我去了她大学转了半天,走过她大学的各个角落。
我和你不再联系,不代表我不想你,只是真的该放下了
不会开花的喜欢是不会结果,兜兜转转走过那么多地方,最后终于还是放在了这段感情。
我不再日思夜想,不再牵肠挂肚,我终于可以平淡地说出她的名字。
我想再见到她时,我可以说出《十年》颤抖的那两个字:“你好”,而我不会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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