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气温忽然转暖,然而潮湿得如同上海的黄梅天。
岳母一直咳嗽,带她去配了西药,吃了说不怎么见好,昨天下午又去看了中医。
吃了两服汤药似乎好转。
陪着她去银行拿养老金,一个月才一百多块,连医院的诊金药费都不够。
四线城市以下,包括乡村在内,收入水平极低,连乡村教师的月收入也只两千多一点,在大城市连租房都不够。
幸好乡下的物价还算便宜,桂林最便宜的米粉只要五块钱一碗,且可以自助加酸菜浇头。
经常有人问我,桂林米粉卖绘本地人五至六元,而卖给外地人却是十五六元,对此如果看法。
作为在阳朔已经生活了半年的外地人,我确实觉得有点不公平。
但我完全认可这种双标的价格。
首先,米粉店因为明码标价十五元,所以给本地人五六元的价格是打折行为,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下,商家应该拥有定价权以及对商品议价出售的权利。
其次,米粉店对长期光顾的本地食客低价供应商品,可以看作是一种批发行为,而一生只去购买几次的顾客显然不满足享受批发价的条件。
最后退一万步来讲,经济学中价格歧视这个定义,是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的。
无论线上线下的商家,都会对消费能力低下的群体发放大量优惠券以增加其商品的吸引力。
高收入群体对细微的价格波动是不敏感的。
其他情况还有诸如游客只在节假日旅行时在当地消费,这会使当地的需求量骤增,而价格正是调节供需平衡的必要工具。
反对米粉价格双轨制的人其根本理由大概是商家对外地游客赚取了过多的利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利润过大是一种原罪,因为这个国家本就是在所谓的黑心资本家的坟墓上建立起来的。
这个问题牵涉到主义之争,我不便深入作答。
不过,商品的价格究竟是应该依据成本还是依据供需关系制定,是一个自有经济学以来长久存在的问题。
依据成本制定价格的底层逻辑是唯物价值论,而依据供需关系制定价格的低层逻辑是唯心价值论。
比如一瓶标价两元的水在河边能卖一块钱,其制造成本是六毛钱,然而为什么它在沙漠的无人区可以以一百元的价格售出。
一瓶标价两元的水在沙漠中以一百元的价格售卖,是否影响到正义原则?
我相信很多人内心都有答案,可是未必所有答案都相同。
也许世上有些问题根本没有答案,人们需要的,往往是一个善意的理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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