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人接触交往时经常会不愉快,为什么呢?——是你把自己的位置摆错了。
任何一件不开心的事都是你与一个人(或一帮人)引起的对立行为,这件事一般只有两个结果:1,针峰相对。2,被自己或对方温柔的化解、结果是没事或变成好事。
这种两个人(以下甲、乙称之)对立的行为称为:甲,为受害者。乙,为责任人。
甲(受害者):当你受到别人、冤枉、批评、教训、侮辱、计较时。你会非常生气的用反抗、责骂、动手打人、生闷气、今后到处说对方坏话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乙(责任人):当你受到别人、冤枉、批评、教训、侮辱、计较时。你会立即反问自己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会发现自己确实做得不到位惹恼了对方,虽然对方过份了你同样能包容对方,警惕自己!纵使对方无理你都不会用激怒与对着干的方式迎接,退一步终究会海阔天空,时间绝对会公正一切,一切问题都是自己的问题。
选择做“受害者”的人终究一生痛苦,你会觉得一切都是别人对不起你、任何过错都是他人的过错,已然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有问题的人。
选择做“责任人”的人一辈子轻松愉悦、因为他时刻记得自我反醒、宽容他人、因为你勇于承担责任!因为你是责任人。
最后:人的优点是很少的、缺点是很多的,其实很多人都没去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很多人一年都不会去三省吾身,连自己的缺点、问题都不知道在哪、又怎能成就自我、造福子孙、影响他人,快乐将会在哪里呢?
周苏晨
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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