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毕业后第二次回母校,她蹲在寝室的地上,从书堆里找出一本来给我,说:“这本不错。”,我接过,扫一眼,放到桌上。从封面到书名到作者名都让我觉得,这是一本小说,还是言情(当时书没有腰封)。
毕竟,苏枕书,燕巢与花事。每个字都软糯、甜腻、文人气息浓稠欲滴。
燕巢与花事然而,终有一日翻开,惊觉,误会一本书的惭愧并不亚于误会一个人。
它写的,果然就是书名里的东西,除了燕巢,就是花事。
燕巢,是于幼年时光与故乡记忆的昏黄色彩中拾捡温暖,而花事,则是于四季变换中保存一颗草木之心。
不想写一篇规规矩矩的书评或者读后感,而是想把这份阅读如赏花的心情分享给你们。
愿你们,在阅读的时候,也有赏花一般的美好心情。
《竹枝词》有那么多:
“水心楼阁水连天,一带垂杨欲化烟。最是夕阳人问渡,临溪争唤卖花船。”
清代诗人姜长卿《崇川竹枝词》也写过一首:“水心楼子水中央,四面风多好纳凉。渡唤夕阳买花朵,茉莉栀子夜来香。”
还有一首: “东西寺外城南北,记取清明莳菊苗。待到重阳花市近,一肩秋色担头挑。”
昙花.png花有女气,所以女人爱花,总不会错。
虽然,买花,是一件比买书香艳得太多的事,有时甚至香艳过买女人。
紫茉莉花草本无贵贱,有灵气就好看。
紫茉莉多在院边墙角,黄昏时分开得肆意张扬。花色有粉白、粉红、粉黄与玫红,细小但不娇气,像乡村里那种一群群“呼啦啦”飞过来又“呼啦啦”飞过去的小麻雀,在灌木上停下来,一朵一朵结了满树。
棉花这是棉花。花色也有白、黄、红多种。开在干燥的田地里,艳丽得让人觉得可惜。更可惜的是野棉花,无人需要它开花结果,它也把花开得比芙蓉还大,有时甚至会像牡丹。富在深山,怡然自得。
茑萝茑萝。像绿棉袄红脸蛋再扎两个羊角辫的小妞,即使棉袄有油污,脸上不干净,也是热闹好看的。
牵牛花日本有俳句:牵牛花啊,一朵深渊色。
常见的有蓝色和紫红色,而白色令人惊艳。
它似乎有一个十分美丽的名字,叫“夕颜”。短暂而无人能代替的美丽。
夕颜直到从林清玄的书中知晓“桂花酿”、“昙花冻”与“菊花羹”,才知道,万物有灵,不以死生为界。 他写它们“好吃得让舌头打结”。
忆起在苏杭吃到的桂花糕,应时应景的甜味和香气。是头上裹了鹅黄头巾的妇人,灶前灶后,弄出一桌家常便饭,热气腾腾。
苏杭之人是真浪漫,梧桐树满路,落了叶就“唰唰唰”地扫。无人去的地方也种上柿子树,叶落尽之后,火红柿子缀在枝桠间,颜色对比格外鲜明。老妇人拎着小篮子,坐在街边卖玉兰花,三两朵一小串,浑然成簪。
喝酒、散步、睡个懒觉、见想见的人。“去吧,这才是高兴的生活。” 那喜悦甚是繁华。
01
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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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突然被推开,我悬在空气里的手被人握了去。“是你呀!”他说。
我讷讷的,手比我先熟悉起他来。“是我。”
咖啡厅的门有人进进出出,他把我拉进去。一呼一吸之间,胸腔灌满咖啡和焦糖的香味。
我们走到一张桌边,手拉着手,还没坐下,就陷进彼此的怀抱里。
“你闻起来还是当年的味道。”
“你也是。”
坐下,隔桌携手相视而笑。恋爱一年,分手已两年有余了,见面却像亲人的团聚,而不是故人重逢。
“我来这里出差。”没等我开口,他就不打自招,脸上浅浅的褶皱里全是笑意,牙齿白且亮,眉毛直而锋利,眼睛却弯得极其温柔。唉,真好看呀,跟三年前一样好看。
我突然心生感慨,问他:“我老了吧,你看,眼睛下面的细纹。”
他道:“你放心,我也是。”
“你还好吗?”果然不能免俗,他问了任何久别重逢的人见面都会问的问题。
我从他的手心抽回双手,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捏住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茫然地转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笑着,点点头。
“这个季节真好,风是软的。难怪你这么喜欢。”
我一个机灵。“风是软的”,这样的话,已经太久没人跟我说过了。也太久没人关心何为“我喜欢”的事物。
“他呢?”
“出差了。”我说。
“我是问他待你好不好。”
我愕然。
“你知道的,我脾气不太好……”
“我是问他对你好不好。”
除了偶尔吵架时把我一个人丢在大街上,自己开车回家睡觉,以及数落我不够好的家庭、身材、样貌、脾气之外,好像也还好。
“没什么好与不好的,我们同世上任何一对夫妻一样,过的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把他换成你,也不会更好。为什么我和你会对彼此印象很好呢?不过是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够去发现对方身上的缺点而已。”我的平静里藏了愠怒,不知怎的就说了这些。
“果然,坏脾气没改。”他将一小块甜点推到我面前,“吃点甜的,心情会好些。”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
02
你要怎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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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咖啡厅出来,沿着一条两旁种满了银杏树的路走了很久。他静静地牵着我的手,就像我们从未曾分开过一样。
“过不了几天,银杏叶就会全黄了,如果你能留下来,早起看黄叶,实在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马路对面那家的早点很好吃,油条十分香脆。”
“某天傍晚,我在那个湖边看过日落,湖面倒映晚霞,格外壮观,我想你很会拍照,若你在的话……”
我絮絮叨叨,停不下来,其实心里紧张得发疼。
我从未想过那间咖啡厅里有他。
“如果我没去那家咖啡厅呢?”
“那我就打你的电话。”
“如果我号码换了呢?”
“我就给你的QQ和微信留言。”
“如果我没看到呢?”
“那我就去敲你的门。”
“如果我不在家呢?”
“我知道你的生活习惯,下午买咖啡,傍晚散步,回去看书、写东西。一切生活需要都网购。”想了想,他肯定地说“听着,没有‘如果’。我为你而来。”
我大惊,转而大笑:“说得好像你是来找我复合的一样,我知道你明天就要走了,你不过是来出差的。”
“不管是三年前我离开这里去读研,还是明天我离开这里回到我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你都不会留我,是吗?”
“嗯。”
“那如果我说,无论是那一次还是这次,只要你留我,我都会选择留下呢?”
我敛容:“那样的话,我跟你,不过又是第二对我跟他罢了。”
“你不能试都没试就放弃。”
“好啊,你要怎么试?”
03
我们就像是同一个人,将灵魂分成两份拿来生活
他轻轻地褪下我无名指上的婚戒,丢进自己的口袋里。“忘掉TA(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它还是他),晚上陪我去和朋友吃饭。”
他的眼睛,多年来始终如一片沼泽,我走了这么多年,终究还是未走出来。他看着我,一秒,两秒,三秒,我就鬼使神差地点头,回家沐浴、换衣,化妆。
到底是他的能量太过强大,还是我少年时代的心向往之,终究会困扰一生?
毕竟,我等了他整个青春,等他转身看见我,等他靠近,等他牵我的手。那时的感情只与他这个人有关,无关前程、无关利益。但是,他终究要走,而我这双腿,迈不出半步去。
好不容易等他终于来到我身边,我们却已长到不得不考虑父母和家庭的年纪。我不可能远走,他却必须离去。一年的时间怎么够用呢?我们收起一切不好,不敢提未来,只是把一切好如珍宝般捧在手心献给对方。
而当他要离开的时候,我虽然不敢往前,却做好随时给予回馈的姿态。他在他的城市拍一张照片给我看,清澈水流下,铺满五色鹅卵石,水既静又动,极其柔软,却又凝固着嵌进画面里。我就秒回:“真是一张极漂亮的淡色油画。还有你的明月夜,你的雨水,你的青山,你的故事,请都说给我听。”
“好,那你把你写的东西都拿给我看。”
我们就像是同一个人,将灵魂分成两份拿来生活。我替他活成洗手作羹汤的住家人,他替我浪荡天涯不知所归。
“你真的很好。” 他说,用力捏捏我的手。
“即使好,如果自己在意的人不需要,那么它就一无是处。” 我回答。
04
不要做傻事
晚餐是在西餐厅,他的朋友是个大络腮胡子。他俩一见面就握手、拥抱。
“不要紧张,我跟他是生意伙伴,也是多年好友。” 他帮我拉开椅子,待我坐下时,俯身在我耳边轻声说。
大络腮胡子带了妻子来。问到我的身份时,我抢先说是他的老朋友。
大络腮胡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夸“漂亮” 。他的妻子用胳膊碰了碰他。
那顿饭吃得其实挺愉快,如果不是恰好碰到了某位邻居,而我竟然慌乱地忘了介绍同桌吃饭的那三个人。
大络腮胡子安慰我道:“没关系,忘了介绍没关系,大概是我们的名字比较难记吧,我也经常这样!”
我感激地对他笑了笑,放松了下来。
席间,大络腮胡子的妻子说想去外面抽支烟,而他竟然也问我让不让他去。我笑道:“这没必要经过我的同意呀。”
待那两人离开,大络腮胡子再给我的杯子加了点红酒。“他跟你说,他现在有女友了吗?”他问。
我喝酒,看着窗外抽烟那人的侧颜,肌肉线条有点下垂,但并不妨碍好看。想着怎么回答大络腮胡子这个问题。
“你会跟你出差的丈夫说今天晚上的事情吗?”他又问。
“今天晚上?今晚还未结束。”
他笑笑:“你看起来很聪明,不要做傻事哦。”
抽烟归来,他双手从背后扶住我的双肩,我望着大络腮胡子的眼睛。
“我的大作家,再跟我去喝一杯怎么样?”他凑到我耳边说,呼吸里带着烟和红酒的味道,十分不真实。
我望着大络腮胡子的眼睛,他却只顾去帮妻子拿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连犹豫的时间都没有,他从背后用外套将我裹起,推着走出门外。
05
我们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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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婚后,我很少再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他喝五颜六色的酒,目光也被灯光映成五颜六色。
这个人,醉了的话,我该拿他怎么办呢?
“问你一个问题。”
“说。”
“如果我愿意回来,如果我为你……”
“你醉了。既然当初的感情不足以支撑我们一起走下去,既然我们已经失败了,就不会再成功。”
他突然笑了,胜券在握的样子。“哈哈,你没说‘不,因为我爱我的丈夫’。如果你说,因为你爱他,所以与我再无可能,那我我自然再也不抱希望。可是你说,因为我们失败过,所以我们再无可能,这我不接受。”
我突然语噎。
“你醉了。”我只能重复说这种没有说服力的话。
“你从来都没有对我生过气,我知道老刘(大络腮胡子)已经告诉你了,但是你都没有生我气。” 喝多了的男人都像孩子。
“我不生气,你只不过是谈了个恋爱而已,我婚都结了。我有什么资格生气?”
他靠过来,然后抱住我。
我满心无望,也不想推开他,我们就这样抱着,沉默了很久。
“你知道吗?很多个失眠的夜晚,或者噩梦结束后的清早,我的脑海里都是你的样子。我想着你在吃饭、上班、与某个人相爱,你健康、平安,却不知道快乐与否——你只是拍照片给我看,这很不公平。我写下来的一切都给你看了,我写下来的就是我自己的样子。我告诉自己你应该是幸福的,也告诉自己,我也要幸福。”
我想我是哭了。
他用手捂住我的眼睛,我的眼泪还是滴下来。他说:“你不要哭,你不要难过,我们还来得及。”
我哭着笑道:“我是很爱哭的,你知道。我的丈夫老是说‘哎呀,你怎么又哭了呢,这么个小事有什么好哭的’我难过,我生气,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我故意略过他那句“我们还来得及”。
06
爱能引发本能的忌妒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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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带回了家,看他穿我丈夫的拖鞋,倒在我丈夫爱斜躺着看电视的沙发上。然后,我泡了杯我丈夫爱喝的茶给他。
我进厨房烧开水的时候,他踉踉跄跄地跟过来,从背后环住我的腰,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
说实话,这份依恋,我确实是久违了。
但是,与之前爱过的人再分别以两种不同的身份重逢,就像是面对自己成为他人的旧物,需要反复提醒自己,那已经是别人的了。不是别人的,也不再是我的了。
即使一切都熟悉依旧,从发丝到指尖。也只能克制着。
我不敢回头看他。在人多的地方,我们亲密,是有见证的。然而,回到我家来,任何亲密,都能唤出内心的罪恶。
我把他扶回沙发上,照顾他入睡。手指从他的额头滑至鼻梁,再到嘴角。就这样坐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送他出门,在玄关处,我低头帮他系好了鞋带——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这样做。
我抬头——昨天妆都没卸,衣服也没换,大概脸色惨白,嘴唇乌黑,颜色乱且难看。
他蹲下来拥抱我,用力到像是要生离死别。
我开口:“我这个样子肯定像一只鬼,怕出去吓着别人,就不送你了哦。”
他在我蓬乱的头发里印了一个吻,头也不回地开门出去。
我走到飘窗上坐下来,窗帘的纱缠上来,冰凉而柔软,提醒我昨晚不是梦。
可夜晚的浪漫和虚幻,总会在天光大亮时变得苍白。
门口传来钥匙开锁的声音,出差回来的人,还没换鞋,就絮絮叨叨地说:“小区花园里坐着一个醉汉,在‘呜呜’地哭,一个大男人……”
我感觉自己快垮了,需要一个支撑,所以快步走去拥抱他。
把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胸膛里——衬衫里陌生的女性香水味淹没了我含混吐出的“我爱你”。丈夫捧起我的脸来,看我哭成了全世界最丑的女人。“我也爱你。”他说。
我悲愤大哭。爱能引发本能的忌妒和愤怒,我爱我的丈夫,只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再也不能得到我的喜欢。楼下那个在花园里痛哭的人,我是那么的喜欢他,可惜不再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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