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毕业的那年暑假,我在图书馆借阅室闲逛的时候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就好像三毛当初看见《国家地理》中的撒哈拉沙漠感受到前世的羁绊一样,我着魔似的开始看它,在此以后我一发不可收拾,把三毛所有的书一一看完。没错,这本书就是《撒哈拉沙漠》。
“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
“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
就是这样一个充满大丈夫论调的荷西先生将我们都喜爱的三毛揽入怀中。三毛执意去沙漠,荷西不但没有阻拦,而且还早早地申请好在沙漠的工作,比三毛更早的进入沙漠。租好房子,买好山羊,修好屋顶,却没有买一件家具——只因为他知道三毛对艺术的孜孜追求,对家具的独特喜爱。
三毛进入沙漠,带着装满整整一个枕头的钱,带着她对前世故乡的思念,倔强地进入了沙漠。当她和荷西一起去买冰箱,买床垫时,荷西却说:“钱是爸爸的,你现在和我结婚了,就应该用我挣的钱。”荷西拼命地挣钱,留下三毛一人装扮新家,明明那么累,却在休假时顶着炎日为三毛做桌子,做衣柜,书柜……于是便有了书中的《白手起家》。
荷西知道三毛爱旅游,便和她一起穿越沙漠,了解沙漠土著人的生活习俗;为她拼命攒钱,买下三毛最喜爱的第一匹白马(车),和她一起在夜游沙漠。《荒山之夜》《沙漠观浴记》《收魂记》等都是他们一起陪伴的见证。
结婚的礼物,荷西并没有送玫瑰,没有送珠宝,他送给三毛的是他顶着炎炎烈日快要走“死”时为三毛找到的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我想真正的爱情莫过于如此了,爱你却更懂你。
三毛本不是一个结婚主义者,但当她结婚后发现结婚后的补助对改善她和荷西的生活是多么有用时,她,我们可爱的三毛居然支持并希望结婚了。很多时候改变并不是因为愿意,而是被迫。
沙漠的生活固然是枯燥困难的,但有荷西这样的不太会用语言表达爱,却无时无刻不用行动证明着的丈夫,三毛过得很幸福。正如她在书中所说:
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沙漠的人是我,而不是荷西。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我。
真正的爱情,不一定要山崩地裂,但一定能细水长流。
愿你,愿你们都能如三毛一样——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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