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并未读过《东方快车谋杀案》的原著小说,只是前段时间在电影院里了解了它的梗概。
显而易见,作者面对复杂的人性时,内心极为矛盾。代表着正义与公理的审判,在现实社会中,并不能满足人性最根本的需求。刺向雷切特的12刀,代表着,一群因为追求正义而扭曲的灵魂无从排解的愤懑。也因此,固执的侦探波洛,最终竟受触动而放弃对他们的指控。
杀一个罪大恶极却又不能被绳之以法的人,是人性最原始的冲动之一。
2
江歌案最近沸沸扬扬。
凶手陈世峰逍遥法外,始作俑者刘鑫面对死去的闺蜜,选择若无其事地逃避,这些,都在网上激起了极大的民愤。
有人说,江歌的母亲选择用曝光刘鑫的个人隐私来逼迫她出面作证,行为不当,甚至构成侵权犯法;
有人说,陈世峰作为凶手,也具有基本人权,网民的汹涌恨意有失文明;
还有的人说,刘鑫作为当事人之一,其懦弱的退却也是人性的表现,情有可原,不该苛责。
这些说的,都有道理。
但,也仅仅是道理。
道理,就是在刨除了一切情感因素后,符合逻辑的论述。
可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没有一个无情之人。
3
我在前几年,常常听到有关废死的辩论,其最基础的理论依据是:
1.死刑误判的后果太严重,覆水难收;
2.死刑对于减少犯罪率并无积极影响。
针对第一点,我的看法是,执法的屁股不该由立法来擦;第二点,死刑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减少犯罪率,而是满足人性的需求。
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还逍遥在世,世界上就会产生另一个被仇恨蒙蔽双眼而扭曲灵魂的人。
你要说,另一个人该学会宽恕,我想说,你无权要求他变成脱离低级趣味的完人。
江歌案就是如此。
痛失爱女的母亲想要求得一份公平,选择用曝光他人的隐私的做法,已经极为克制了,她是事件中最不该遭受谴责的人。
而凶手陈世峰,面对网上汹涌的恨意,也实属罪有应得。你要说,这关他们什么事?对不起,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能在网上对不平事有所悲鸣,总比万马齐喑来得好。
至于刘鑫,则是最为复杂的一个。
扪心自问,应该没几个人,特别是女生,有胆气敢在门外发生凶杀案时出去阻拦;但,案发之后,她的无端逃避,让所有知情人很难不心生愤怒。
她不敢承认,江歌是受自己牵连,甚至其母亲直接对江歌母亲说,那是江歌自己命短;
她不敢承认,杀人者陈世峰是自己前男友,以至于案发最初让江歌为其背锅;
她不敢承认,是自己阻止江歌报案,将危险分担给了本该毫无关系的闺蜜。
推卸责任,是人的本能。
推卸得如此干净,以至于命案没过多久就能心情愉快地开始自己的新人生,则是人性的丑恶。
你很难不对这样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心生反感。
4
在人人标榜法治的时代,一些法治所不能及的弊端逐渐显出端倪。
最明显的,一个人不违法,就能理直气壮地反驳任何对他的指责,比如说,刘鑫。
我没犯法呀,我哪儿错了?
噎得人很难回答。
殊不知,法治在中国古人看来,是最低级的一种,其上是洪范,最高是礼运。如果你不理解,可以结合孔子的那句话来帮助:“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如果一个国家,人人守法,固然不是坏事,可人人只是守法就好了,则不太妙。拿法代替了礼,很多人性的负面就会大行其道。自私、贪婪,固然是人性,可他们不该成为主轴。
5
有人说,只有民主国家才有黑社会。我倒是觉得,只剩下法治的社会,才会产生侠。
侠以武犯禁,禁,就是法。
为什么会犯禁?因为法不够用,人性得不到宣泄与满足,需要一个出口。
侠就是那个出口。
好比说美国,很多人认为是法治,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钢铁侠、蜘蛛侠、蝙蝠侠……用来做人性的出口,让他们有希望,知道在法以外,会有一个人帮助他们冲破束缚,干些不那么法可是却合情的事。
常常听人说,现在的中国,已经没有“侠”文化的土壤了,其实不然,君不见键盘侠么?敲着键盘行侠仗义,那也是人性的宣泄点啊!
东方快车上有12人行侠,江歌案,每个敲键盘的不平者,都是网络侠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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