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2023年9月2日读书笔记

2023年9月2日读书笔记

作者: 龙套哥萨克海龙 | 来源:发表于2023-09-01 20:10 被阅读0次

    今日阅读1小时,总计2432小时,第2363日

    阅读《中国制度史》

    官制一门,在制度中最为错杂,此由历代设官时有变迁,即其制不变者,其职亦或潜行改易。最初因事设官,即因事立名,不难循名而知其职。变迁既甚,则或有其名而无其实,或无其实而有其名,于是循其名不能知其职之所在。而骈枝之官错出,与固有之官之分职,又多出于事之偶然,而无理之可求,则知之弥艰矣。夫制度因事实而立,亦必因事实而变,此为理之当然。然思想之变迁,必不如事实之变迁之速,往往制度已与事实不切,人犹墨守旧制而不知更。

    官制实为庶政之纲,研求史事者必不容不究心,最好以官制与他种制度相参考,既就一切政事求其属于何官,更就凡百职官求其所司何事,更通观前后而知其所以变迁之由,考诸并时而得其所以分职之故,则不独官制可明,即于一切庶政,亦弥觉若网在纲矣。

    官谓板图文书之处,府谓宝藏货贿之处也,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朝谓君臣谋政事之处也。”然则官字古义与今不同,今所谓官,皆为政事所自出,古则政出于朝,官特为庋藏之处,与府库同耳。盖古者政简,不须分司而理,故可合谋之于朝。后世政治日繁,势须分职,而特设之机关遂多,各机关必皆有文书,故遂以藏文书之处之名名之也。

    司政令者不居官,居官者不司政令,故官在古代不尊,所尊者为爵。

    我国官制当分为五期。三代以前为列国之制。秦制多沿列国之旧。而汉因之,以其不宜于统一之世,东汉以后,乃逐渐迁变,至隋唐而整齐之。然其制与隋唐之世又不适合,唐中叶后又生迁变而宋因之。元以蒙古族入主中国,其治法有与前代不同者。明人顾多沿袭,清又仍明之旧,故此三朝之治,又与唐宋不同。此我国官制之大凡也。

    今末俗之弊,政事烦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职授政,以考功效。’其后上以问师安昌侯张禹,禹以为然。

    内史,秦官,掌治京师。后分置左右。武帝更右内史曰京兆尹,左内史曰左冯翊。又改都尉(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为右扶风,治内史右地(列侯更属大鸿胪),是为三辅。后汉更以河南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而已。

    或问曰:州牧刺史、监察御史之制孰优?曰时制而已。古诸侯建家国世,权柄存焉。于是置诸侯之贤者为牧,总其纪纲而已,不统其政,不御其民。今郡县无常,权轻不同,而州牧秉其权重,势异于古,非所以强干弱枝也,而无益治民之实,监察御史斯可也。若权时之宜,则异论也。”顾亭林谓“自古迄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

    汉初,封建体制崇隆,诸侯王皆得自治其国,有太傅以辅,二内史以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景帝中五年,乃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诸官或省或减,其员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

    汉世宰相,于事无所不统。其佐之为治者,当属曹掾。丞相曹掾不可考。三公曹掾分职甚详,疑本因丞相之旧也(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录省众事)。自尚书列曹分综庶务,而宰相遂无实权。东汉以后,揽重权者必录尚书事。

    秦御史大夫本有两丞。一为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汉因之。成帝更御史大夫为大司空,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又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御史为台主。东汉、魏、晋皆沿其制。侍御史,两汉所掌凡有五曹。魏置八人。晋置九人,分掌十三曹。

    监察之职,唐中宗神龙二年始分天下为十道,道置巡察使二人。睿宗景云二年,改为按察使,道一人。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改为采访处置使,理于所部之大郡(天宝九载诏但采举大纲,郡务并委郡守)。

    宋初,兵事归枢密院。元丰还其职于兵部,然仍留枢密为本兵之职,略如今之参谋部也。宋初,兵财两权皆非宰相所有,南渡后,宰相始有兼枢密使者(始于绍兴七年张浚)。特用兵时然,兵罢则免。开禧时,韩侂胄为之,遂成永制。

    宋初,六部之职,除户部在三司,兵部在枢密外,其吏部则在审官院,礼部在礼仪院,刑部在审刑院,工部在文思院,将作少监、军器监等,元丰悉还其职于本部,唯文思院、将作少监、军器监未废。文思院隶属工部。南渡后,将作少监、军器亦隶焉

    宋代使名最多,因兵事而设者,有制置、经略安抚、宣抚、镇抚、招讨、招抚等名。南渡后岳飞、韩世忠、张浚并为宣抚使,卒为秦桧所罢。唯四川地远不便遥制,仍设制置使以总之

    元代官制,大体模仿宋朝,而又有其特创之处,为明、清二代所沿袭,与近代政治关系颇大,今述其略。元代官制定自世祖,时以中书省、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而以御史台司监察,盖仿宋制也。尚书省屡设屡罢,至大四年并入中书省。省废而六部仍在,明、清两代皆沿其制(元六部中,户、工二部设官最多,以其好聚敛,务侈靡也)

    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与机务。阁臣与务自此始。然是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仁宗以杨士奇、杨荣东宫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阁职渐崇。宣宗时,事无大小,悉下大学士杨士奇等参可否,虽吏部蹇义、户部夏原吉时召见,得与诸部事,然希阔,不敌士奇等亲。

    明初本以六部为相职,后虽见压于内阁,而事权犹在(吏、兵二部权尤重。明代吏部真能用人,兵部真能选将,非如清代京官五品、外官道府以上,悉由枢桓,选将筹边,皆在军机,吏、兵二部仅掌签选也)。郎中、员外郎多自进士出身,迁除较速(明郎中一转京卿,可放巡抚;主事一转御史,可放巡按。清则进士分部十余年,乃得补缺;又十余年,乃得外放知府也),仍得召见奏事,故年少气盛,犹可有为。清则初压于内阁,再压于军机,尚书非入直枢垣者,皆累日乃得召见,京官无大功绩,循资迁授,率六七十乃至尚书,管部又系兼差,志气昏耄,事冗鲜暇,一切听命吏胥而已。

    给事中一官,历代本属门下。明废门下省,而独存给事中,分六科,以司封驳稽察(吏、户、礼、兵、刑、工皆都给事中一,左、右给事中各一,吏科给事中四,户科八,礼科六。都给事中掌本科印,谓之掌科。虽分六科,而重事,各科皆得奏闻,但事属某科,则列某科为首耳)。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给事中驳正到部,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故其品卑而权特重。

    明有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指挥一,副指挥四,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唐、宋时职在府尹)。清巡视五城御史,皆满、汉各一,由给事中及十五道监察御史任之(二年交代)。其下有兵马司正副指挥(巡城御史得专决杖以下罪,徒以上送部)。又有步军统领,统八旗步军及巡捕五营,除户婚田土外,巡城御史所理之事,步军统领亦得理焉(大兴、宛平二县,几于仅理民事)

    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州敕论茶马,实为中官奉使之始。成祖时,中官四出。永乐元年,李兴等赍敕劳暹罗国王,此奉使外国之始也。三年,命郑和等率兵二万,行赏西洋古里、满剌诸国,此将兵之始也。八年,敕王安等监都督谭青等军,马靖巡视甘肃,此监军、巡视之始也。及洪熙元年,以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遂相沿不改。敕王安镇守甘肃,而各省皆设镇守矣

    督抚在明代非常设之官,至清代变为常设。明时布政司之参政、参议,分司各道。按察司之副使、佥事,分巡各道。本系两司属官,至清代亦若在府司之间,别成一级,于是地方行政督抚、司、道、府、县遂若成为五级矣。

    既有巡按,即不必再行遣使,然又时遣巡抚等,以其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乃定以都御史为巡抚。其兼军务者加提督,所辖多事重者曰总督。尚书、侍郎总督军务者,亦兼都御史。清代因之,凡总督皆带兵部尚书、右都御史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凡巡抚皆带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亦有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之衔(山东西、河南、新疆四省不设总督,其巡抚皆兼提督,以巡抚本主抚民,必兼提督,乃有统军之权也。江西、安徽两巡抚有提督衔。贵州巡抚有节制兵马衔。以两江、云贵总督辖境皆远,云贵尤苗族等错处,恐总督不能兼顾故也)。

    光绪二年,从奉天将军崇实言,将军加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以行总督之事,府尹加副都御史衔,以行巡抚之事,知府以下官皆加理事衔,改省之机始肇。及日、俄战后,危机益迫,乃改三省官,皆如内地各设巡抚,而合三省设一总督焉。

    官品之别,盖原于古之命数。周代官有九命,《仪礼 • 丧服 • 注》:“命者加爵服之名。”盖所以别其位之高卑,定其礼之差等也。汉代食禄多寡,即所以辨官位之高下。后世九品之制,盖起自曹魏,而晋以后因之

    散官之名,肇见于隋,而其实则由来已久。汉之大夫、郎等,既无职守,亦无员数,但备侍从顾问,特进、奉朝请亦优游无所事,即后世所谓散官也。

    然则待至财产公有,人人不忧冻馁,不私货利,而后任官乎?处财产私有之世,欲人自不嗜利,终不可得,势不能已于监察,然亦必禄足以赡其身,而后监察有所施。不然,虽管、葛复生,无益也。人之度量,相越固远,众虽嗜利,固必有一二人不嗜利者,今日所冀,则此不嗜利之人获处于监察之位,使众嗜利之徒有所惮而不敢肆耳。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2023年9月2日读书笔记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iwtv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