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

作者: 拥树入里 | 来源:发表于2018-04-17 16:21 被阅读0次

        五六点的时候我醒了,脑袋清醒了些,但还是有些迷糊。林白躺在她的床上看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看上去好美好。

      林白看了我一眼:“去洗洗吧,参加葬礼应该庄重些。”

      我点点头,换上拖鞋走进浴室,温暖的水洒在身上,我感觉自己很平静。

      今天我要赴老友的葬礼,明天我该回家。

      来到北京这两天,我做了什么呢?我遇到了谁呢?

      这样问自己,突然发现我几乎什么也没做,只是跟随林白,见到一个又一个怪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应该是对的,和怪人一起只会碰到怪事情。

      喜欢收集女性内衣装作自己是土生土长北京人的四川出租车司机,偷窃成瘾技巧高超的北大学生姜哲,三塘里的那群看到洒水车就起立欢呼的网络小说家,还有随心所欲生活热衷于搜集故事的林白。

      和我交集较深的大概就他们,他们都是难以被人理解的人,我叫他们怪人。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有意思的人,他们给我许多新的疑惑,不被理解的人叫做怪人,我是普通人。

      可我就被人理解了吗?只有刘析一个朋友的我算怪人吗?我也从未被人理解,可是我看上去很正常。我认为人和人互相理解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明明活的不同,却想想的大同小异,不可能的,光是理解自己就已经够复杂了,人们怎么能互相愉快的交际?

      其实司机和姜哲在我遇到林白之前就已经和我产生交集了,林白只是带着我把他们的面具打碎,让我知道他们有故事,很怪。

      可哪个人没有故事?我看不见不代表他们没有,我遇到了他们,他们只是我遇到的普通人,林白带着我以熟络到近乎粗鲁的方式接近他们,他们才变得特殊,因为更深的交流,姜哲不再只是一个长的有点小帅的路人,司机不再仅仅是一个变态,林白也不再只是一个漂亮到让我感到卑微的女孩,因为我了解到了他们一星半点,他们在我脑海中的形象丰满了,所以我觉得他们有趣了起来。

      越认识越觉得复杂吗。

      我突然有些恐慌,因为刘析可能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特殊,我并没有交过其他朋友,只是我和他足够近,只是我了解他,我只认识他所以我觉得他是个独一无二的怪人,我觉得和他做朋友我很幸运,他真的独一无二吗?不认识其他人的我眼里的独一无二应该会很肤浅吧,其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我遇到谁,可能都是一样的,他和我一起做过的事,别人都能和我一起做。

      我有一种信仰崩塌的感觉,花洒上的水由冷变温,我木然的站在白雾中。

      刘析是我最后的骄傲,普通悲哀卑微到尘埃里的我,能认识他,是我最后可以向自己证明自己是一个鲜明存在的证据。如果刘析不再特殊,我也会跟着平凡,不,我已经够平凡了,丧失特殊的我,会被剥夺所有思考的资格,溺死在人海中,最后和这亿万张面孔一样,麻木,同化,我永远浮不出人海。

      刘析决不能平凡!我不允许他平凡!我疯狂在脑海搜集证据,他说话比其他同学有深度,他写的小说很有趣,他有野心,他…他还自杀了!对!他自杀了!这是他独一无二最好的证明!难道普通人会去自杀吗?!他是怪人无疑!因为他自杀了!我不会就这样失去自己的!我不会允许自己平凡的!

      我捂着脸缓缓蹲下,我被自己一瞬间井喷般冒出的想法吓到了,我一直觉得自己善良,这是我唯一的可取之处,现在看来,我只是自私罢了。

      善良就像高中语文做的人物性格分析题,如果找不出这个人的鲜明特点,就填善良吧,会给你一两分的,所以每个人都善良。善良永远廉价,因为你分不出真假,我的善良是种姿态,我一直都明白,但我不去揭穿我自己,这样我可以说自己有善良这个优点,我就和空白的路人不同。现在我明白自己有多丑,我的一切所谓善良,只是用来彩饰我的无力,既然没有力量反抗,那么不反抗,顺从的躺下来接受蹂躏,我管这叫善良,这是伪善,说不定所有善良都是伪善。

      我只是自私,我自私的可怕,我利用所有人,我不渴望什么朋友,我也并不眷恋刘析,我只是害怕,害怕他死亡后我会失去证明我特殊的他。

      这是我,真实到近乎丑陋的,想法。

      或者,会不会,我也是一个怪人?以孤僻黑暗自私为标签?不,我在其他人眼里并不是这样,我显得普通,所以我是普通人,我一直认为自己作为人,中等偏下。我不够格做怪人,我想做怪人。我想做我眼中的刘析,林白,次一点姜哲也行,我觉得他们独一无二,都是可以写成书的角色,我不行,无论哪种题材,我这种平凡的设定都只是路人。我不要做路人,所以如果认识主角,像刘析,和他一起会给我增加戏份,在浓墨重彩讲述他的时候,我会作为配角出场,这就很满足,我的野心不大,只是不想普通。

      普通人不会被尊重,普通没有意义,普通人可以在心里各种风起云涌,但他们实际上卑微到尘埃里去。如果世界是电影,那普通人连龙套都不如,龙套好歹出场过,作为路人入镜,作为好人死去,作为坏人死去。而普通人什么都不是,观众知道世界上其他地方有很多普通人,但看不到,所以存在和不存在没什么差。

      我才不要普通,普通没有意义,我必须鲜明,这样才不会被抹杀。

      各种混乱的想法在脑袋里乱撞,我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神经,但在北京见到这么多人都在自顾自的生活,我想是不是要重新规划一下人生,既然我那么害怕普通,那么就不要普通好了。

      我深吸一口气,擦干身子,换上干净衣服,出浴室前编辑了一条短信,手指悬在发送键上,最后还是没有按,又把手机揣回兜里。

      我还是不敢再做决定,不该这样的,既然决心脱离日常,就不该那么多犹豫的。

      可是我懦弱,我习惯顺从,现在一条新路摆在面前,我却想着回到我那烂泥塘。

      林白早收拾好了东西,外面还下着雨,宾馆门口停着辆黑色汽车,她坐到了驾驶室,我没有问车哪来的,她也没解释。我坐了进去,她拧动钥匙,疝气灯劈开雨幕,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模糊的窗户,我觉得我不认识我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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