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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局外人》的写作亮点

浅谈《局外人》的写作亮点

作者: 拒朽者 | 来源:发表于2018-10-15 08:47 被阅读40次

    《局外人》是加缪的第一部小说,也是他的成名小说,讲述了一个小职员杀人之后,经过法院审理的故事。

    本来是应该写这部小说的中心思想和感悟的。但是我实在是理解不来。看一些他人的读后感和书评,貌似和自己所思考到的又不一样。

    柳鸣九在《<局外人>的社会现实内涵与人性内涵》中写道:主人公“他是死于意识形态、世俗观念的荒诞。”“他的命运并不取决于那件命案的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他这个人,取决于人们对他那些生活,对他的生活方式,甚至生活趣味的看法,实际上也就是取决于某种观念与意识形态。在这里,可以看见意识形态渗入了法律领域,决定了司法人员的态度与立场,从而控制了法律机器的运作。”

    书籍介绍里面说,本书阐述了存在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现代生活中人类社会的荒诞和陌生感导致个体的绝望与虚无。并通过平静地记述一个小人物被司法机关“妖魔化”的整个过程,深刻地讽刺了现代法律的虚伪和愚弄的实质。

    但其实我在阅读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奇奇怪怪的其他收获,也夹杂着很多疑惑和不解,实在是理解不到位。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有几大写作亮点是非常令人拍案叫绝的。

    最先令我注意到的是加缪对环境描写的语言。同一种景色,不同的作者用不同的描写风格给读者带来的的是不同的感受。同样是那些从小学我们就学习的比喻拟人比拟,那些动静结合,那些远近过渡,在加缪的笔下简直是神仙文笔。

    “已经有两个钟头了,白昼纹丝未动,已经有两个钟头了,白昼在沸腾着的金属海洋中抛下了锚。”(第一部分第六节)

    “这一下,那阿拉伯人并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子,在阳光下对准了我。刀刃闪闪发光,我觉得就像有一把耀眼的长剑直逼脑门。这时聚集在眉头的汗珠,一股脑儿流到眼皮上,给眼睛蒙上了一层温热、稠厚的水幕。在汗水的遮挡下,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我只觉得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那把刀闪亮的锋芒总是隐隐约约威逼着我。灼热的刀尖刺穿我的睫毛,戳得我的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我觉得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第一部分第六节)

    节选了两段细节描写,都是关于炎热的天气,也是主人公在杀人前的环境。单单看这段文笔,真是的神仙写作我们在写记叙文的时候,最难的就是侧面烘托和细节描写。写出来是一回事,写成大作是另一回事。描述一个场景,运用同一种手法,真的不是简单的学习和模仿。

    天气很炎热——
    小学生:太阳把大地烤化了
    初中生:在这骄阳似火的天气下,我的头皮都要烤焦了
    高中生:尤记得那个烈日灼灼的日子,面对着苍茫大地对着黎民百姓,xxx发出了那掷地有声的箴言:
    沙雕网友:太阳很耀眼,就像沈巍第一次看见赵云澜那天,夺目而又惹人心疼。
    加缪:白昼在沸腾着的金属海洋中抛下了锚。

    看明白了我和大神的差距。这种文笔的差距真的不是多写作多学习技巧就跟赶上的,即使读过很多书也仍然望其项背……

    这段比喻拟人的修辞,以及下面那段细节描写,如果说要从里面学习到什么的话,首先我认为,比喻拟人的借用可以用一些生活中并不常见却必不可少的东西。比如“抛锚”,我们不生活在河边海边,对这个场景见的不多,但是船要靠边停岸就必须抛锚,借用此来修饰别的场景,就会有一种新奇和高端的感觉。对于上面那个感觉热的细节描写,作者用了一半的篇幅来描写汗滴下来的过程和动作,另一半描写太阳直射给主人公的感受,将一个静态的场面动态化,将一个浮躁的心理放大。

    第二个写作亮点是以“太阳”为线索的明线。文章从头到尾,故事的发展,都离不开“太阳”,以炎热的太阳为节点,将这个故事层层地串了起来。第一部和第二部前半部分都是“炎热的太阳”,而尾声也就是主人公将死时,就成了“夕阳”,最后的结尾却是夜幕而终。正是太阳导致了这起悲剧,是太阳控制了他的心神,也正是太阳让文章更完整。同时,作者也一直在用太阳间接的表达主角的心情状态和他的人生经过。

    第三个亮点是以作者思想变化为线索的暗线。文章用了九个“第一次”。第一次想结婚,第一次听见自己说话,第一次想哭,第一次觉得自己有罪,第一次想去拥抱……正如书的名字,主人公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一个“局外人”,可是在经历了一系列“第一次”的感觉时候,渐渐地他找回了自我,第一次触碰到了自己的生命,看到了自己心。

    在被审判前,他呆在监狱里,产生了三个思考:

    “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狱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以度日,他有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绝不会感到烦闷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愉快。”

    “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日子,过起来当然就长,但是拖拖拉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就混淆成了一片。每个日子都丧失了自己的名字。对我来说,只有“昨天”与“明天”这样的字,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这个时候主人公还没有被判刑。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他仍然活在局外人中,仍然对自己的生活抱着随意无所谓的态度。而这三点的思考为他后面提供了一个很很好的衔接。虽然是局外人,可这是个动态的游走过程。并不是死刑带来的打击令他突然醒悟,一连串的第一次和一步步的开始思考,紧密地打下了伏笔,也为下文更深刻地埋藏了一种讽刺。

    虽然对文章的中心思想还有待学习,但是单看表层的写作手法(毕竟大家随随便便看看都能看出来)真的很令人学习。平时里最简单的写作方法,阅读题中最好做的题型,换成加缪写就感觉那么的荡气回肠。他和余华靠环境渲染的技巧很像,但给人带来的感觉却又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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