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个词在保险界挺火的:保单贴现。作为一名进入保险届两年的新人律师,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保单贴现。
举个栗子:
一位中产白领小优,过着小资的生活。一日,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是癌症中期,幸好平时听陈律师的话,买啦不少保险,其中就买有重疾险,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转移了大部分现金压力。经过治疗,小优的病情得到了好转,出院回家了。但是,小优发现,现在的她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没钱。因为治疗癌症花费了大量金钱,平日的积蓄都用光了,还有不小的负债,每个月的利息都不少呢。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一个好人跳了出来,Ta跟小优说,没事啊!你的负债我帮你还!还清之后,你也不用给我钱,我家里穷得只剩钱啦!有这么一个土豪朋友好不好?你想不想来一打这样的朋友?但是,这个好人最后小声的说了一句:你要是方便,把你的人寿保单转让给我吧。小优一听,啥?人寿保单?
细思极恐啊。这,就是保单贴现。由于保单贴现是以“投资濒死之人”来获得收益的,因此这种交易形态一直被外界所诟病,甚至被称为“死亡期货”(Death Futures)或“食尸鬼生意”(Ghoulish Business)。一般的保险的性质,在这里发生了一些变化。
保险代理人的话术当中,有一句:“传递财富传递爱”。但是保单贴现,拦住了这个传递。所以,保单贴现的原始交易目的看上去有些“邪恶”,但这种交易形式却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市场还有投资市场带去了很多灵活的选择,不失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工具”。
解释为:通常,如果一张保单的持有人因急需现金而要将保单“变现”,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1)将保单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90%,需要定期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支付利息;(2)将保单退保,取回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过,这两种方法都有一个明显的缺点:非常不划算。现金价值本来就远低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打折后再支付利息,还款压力还是蛮大的。退保的话,如果投保时间不长,投保人的损失将会非常惨重,几乎不可能对现金需求产生任何帮助。
这时,如果保单持有人可以使用保单贴现,由于保单贴现机构会以高于保单现金价值、低于保单保额的价格收购这张保单,则有可能促成保单持有人、投资者与保险公司的“多赢”:对于保单持有人来说,他可以用远比保单现金价值高的价格出售现有保单,赚取一定的盈余,同时节省后续保费;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他购买保单的支出,加上他为这张保单缴纳的后续保费,一定小于这张保单发生理赔时可以获得的赔偿,因此他可以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单贴现会使公司的退保率大大降低,从而稳定公司的现金流。
这个交易中,唯一不确定的因素,就是这张保单被保险人的剩余性命:被保险人身故越早,投资人越早可以拿到赔偿,实现利益最大化;反之,投资人需要缴纳更多的续期保费,或者要等更久的时间才可以拿到赔偿,投资的收益率逐渐递减。
被保险人与投资人在这个点上产生差异,一个想拿钱活久一些,另一个出钱,想让你早死。这种差异,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体现的。因此,理性的投资人会希望这张保单的被保险人快点死掉,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因此说保单贴现这项交易“邪恶”,一点也不为过。
保单贴现带来的机遇(好处):
1.使用保单贴现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保单持有人的退保损失;
2.终身寿险的销售会有更大的市场;
3.市场上长期保险产品的价格会更低;
4.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入会更加稳定;
5.保单贴现机构可以将收购的大量贴现保单在二级市场进行资产证券化(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分享这份红利,换句话,大家一起来做食尸鬼吧!面对利益,有多少人能拒绝呢?)
保单贴现带来的挑战:
1.中国有关于保单贴现的相关法律还相当不完善;
2.不排除某些保单贴现机构或投资者会制造事故(这就是文章开头我细思极恐的原因);
3.在监管部门对新兴产业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时,保单贴现曾一度属于“暴利”行业,可能会侵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4.保单贴现机构的经纪人与保单贴现人有结构性的利益冲突(对标房地产中介);
5.保单贴现机构在与身患重病的保单贴现人议价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刻意低估保单价值的欺骗行为;
6.健康评价机构可能会为了自己与保单贴现机构的共同利益而作出不客观的鉴定结果,从而损害保单贴现人的利益;
7.大量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或有逆选择倾向的保单,法律有效性存在一定的问题,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不确定的风险(投资损失);
8.可能会衍生由投保人和代理人合作的恶性“套佣”(中国人太聪明了没办法);
9.有可能会促使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做功课”来变相突破监管。
陈律师预测:
1.保险越来越走进生活,越来越像是一个“生活必需品”了;
2.今后的保险纠纷案件会越来越多,而且会越来越复杂,婚姻家事、财富传承的律师们需要持续投入时间学习研究,不然迟早被淘汰出局。
陈辛律师,法律硕士,北京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12年高校教学经验,熟悉当事人心理,曾挂职中学副校长和南宁贫困村党组“第一书记”,专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个人及家族财富传承、私人法律顾问、公司治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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