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天际的白光慢慢褪成浅绛,然后泛成酡红。芳远彳亍在花园里,心里氤氲着满心的欢喜。今天就是与清文的二十五周年结婚纪念日了!望着朦胧的路灯,芳远的思绪不禁回到了二十五年前。
大二那年子思成了清文的初恋,但子思毕业前与清文分了手后,就回了家乡工作。而芳远毕业从中山去到广州后,才在一场不知是谁组织的聚会上见到了半年多未见的清文。后来才有了与清文的缘分。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吧?
单身时的芳远和清文,可自由了,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在百花盛开的阳春三月,他们就会携手来到云台花园,看着布谷鸟在枝头蹦跳,聆听它唱出清脆、婉转、优美的歌曲。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他们会坐地仰卧,甚至有时打滚,因为草和暖的颜色,自然地唤起他们童稚的活泼;当他们走在静僻的小道上,她会不由自主地狂舞,或者也会信口的歌唱,因为道旁树木的阴影在暗示着她应该有快乐的动作和声音。
当炎热的夏天来临时,他们会来到沙滩上,天上漂浮着云彩,远处激溅着水花,他看着她一脸欢喜地俯身拾贝壳。她喜欢雨的淅淅沥沥,因为那雨就像落叶儿一样轻,像针尖儿一样细,一串串,轻轻地落在树叶上,落在她的脸上。她更喜欢大雨打在树上和瓦上,因为那韵律清脆又好听。尤其是铿铿地敲打在屋瓦上,就像那古老的音乐。所以,他一有时间,就陪她回老屋听雨。曾有一回,台风雨在老屋顶上一夜盲奏,就像千层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来,掀翻整个海湾只为将老屋的屋檐重重压下。吓得她一夜蜷在他的怀里。
他知道她喜欢绚丽灿烂的秋天,因为秋天表示着成熟和繁荣,也意味着愉快和欢乐。于是,当霜薄风清的秋晨,他们喜欢漫步在郊野,欣赏那如火般的颜色染在枫林中。他们更喜欢看那一片金黄的稻田,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当那秋风习习吹来,掀起层层金浪,飘来阵阵稻谷的芳香时,他喜欢极了她那一脸的陶醉。在她的影响下,他也慢慢爱上了秋天。
冬天来了,她想家,他就陪着她回到故乡,去福安山重温儿时的记忆;去母校怀念读书时的无忧无虑;去美丽的大旭山瀑布,去盘旋而上的欧家梯田,去挑战樊登故乡高而险的金子山,近距离感受大自然的美。只有在故乡的日子里,当她听到那乡音在故乡的水上跳着、笑着、滑着,热热闹闹的,她才觉得心满意足,人也更活泼了。
五年的爱情长跑之后,他们步入了婚姻。虽然没有了风花雪月,但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恩恩爱爱,尽管婚姻生活就柴米油盐酱醋茶,但他们把生活过得诗一般。宝贝女儿的出生,更是让他成了女儿奴。如今女儿已十七岁,仍旧是周末的相聚。在分别的日子里,爱就是她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爱就是她在拔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他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拔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在相聚的日子里,爱就是她在寒冷的夜晚不断地为加班的他斟上刚沸的热水;爱就是她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爱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了却又什么都忘了;爱就是她在亲友前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他却急道:“唉,我这人就是记性不好啊,我应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我的背包里的!”
爱就是一串奇怪的矛盾,她一会儿依他如父,一会儿又怜他如子,一会儿尊她如兄,一会儿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想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就这样,清文和芳远左手牵着爱,右手牵着暖,把时光匆匆兑换成了年,他们今晚就要庆祝二十五周年结婚纪念日了。
芳远望着清文默默地念叨着:愿以后的日子,我仍是你身旁的一株木棉,我们继续分担寒潮、风雷和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和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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