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看著他的背影,我慢慢的緩下呼吸。這次的離家似乎比以前還要短暫,本想在這裡再多待上幾天的。
我扶起我那紅漆已經掉得幾乎都要看不見的破腳踏車,它破雖破,可騎起來倒沒什麼毛病,並且已經陪著我五年了。他們都說我很節儉,鞋子或者背包都可以用好幾年,可是其實我只是單純念舊而已,丟棄一個朋友難道你捨得嗎。
五月的微風迎面吹著,雨後的空氣在這種田間小路尤其清爽,我騎得很慢很慢,是有點害怕濕漉漉的地會突然興奮的擁抱我,也順便享受這種快要結束的悠哉。
我離家通常沒有什麼特別熱血的原因,大多都是覺得生活達到一定程度後需要徹底清理一次,才能再次上路,否則我總是覺得自己的血條半殘不滿的隨時都會倒下。
昨天我還在屋頂欣賞著夜空,鄉間的夜空是城市人買不到也想像不到的美好,以前的我總覺得夜空不也就那樣嗎,頂多星星再添幾顆,月亮再大幾吋而已,但其實不然。你可以說它壯觀,說它瑰麗,說它繁盛,說它完美,說它……好吧,你怎麼說它都行,它就在那,它神秘美好又璀璨,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了,反正你想得到一切正面的形容詞,都可以完全塞進那浩瀚的星空,喔不,甚至還不夠。
當時我還在考慮要不要為這片星空寫出我人生第一篇論文時,小馬從我所在屋頂下方的陽台探出頭來。
「你什麼時候回家啊?成天在這看星星。」他溫暖的笑道。
我用沉默跟微笑回答了他。小馬可能也習慣了我這魔羯的怪個性,也不多說,嘿呀的一聲就跳上來了。
「真開心能認識你啊小馬,要不然我可能只能餐風露宿了。」我感嘆道。
小馬拍了我的頭一下,「說什麼啊,自己要離家出走的怪誰,非要把自己弄得像孤兒啊你。」
「恨不得當個孤兒呢,無憂無慮的。」
「不見得。」小馬的表情黯然了一秒鐘,然後又給了我一個特別溫柔的笑。
我這才驚覺自己失言,連忙要道歉,結果又被小馬一個「我都明白,沒事。」的微笑堵了回來。
小馬大我將近十歲吧我猜,這裡是他的家,他自己打造的家。他沒有家人,一個人住在這田野間,悠悠哉哉的,似乎是個作家吧,也沒看過他出門,對於他的一切我也不太過問。
我認識他五年了,當時我第一次離家,搭上了南下的車,連這裡叫什麼、在哪裡都不知道,只覺得這裡美,就在恍惚間走下車。
什麼都沒有的旅行當然最後演變成流浪,是他收留了我這個當時年僅十一歲的小可憐。那是我離家最久的一次,應該說是差點回不了家才不得已待這麼久。
回憶總是無邊無際啊,差點偏題太多。總之昨晚我跟他在屋頂聊了好久好久,好像還看了日出吧。
後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鬼使神差的和他道別後就在這裡騎車踏上歸途了。我其實就是個隨性的人唄,今天留明天走,自由自在是我在這才能獲得的權利。
陽光輕輕地灑在腳邊,看一下手錶,我居然騎了超過一小時才到公車站牌。站牌上寫著13站,後面的字都模糊了,聽公車的廣播,才知道這裡叫做楠寧站。這麼多年我也不想查這到底是在南部的哪裡,只知道要搭兩小時的車才會到,並且公車只有一班。
嗯,今天真快,五分鐘就來了。車上的人還是依舊很少,我都有點懷疑這裡其實是個鬼村之類的,可能只有我能到達,其他人則看不到也去不了。但很明顯不是,我等要下車的人都下來後我才牽著小紅(破腳踏車)上去,那些人看起來應該不是阿飄。
「嗯,我要回家了。」
我對電話中無奈不已的媽媽這麼回答,也是我對現實世界的回答,真慘,它沒有一刻不煩我。
走吧,走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
我猜你們對於她怎麼回家的可能沒有太大興趣,下一章見吧。希望你們喜歡。
我是九思,上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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