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没逛过小米论坛没买过小米手机只知道这个牛逼的企业不靠广告不靠实体店要啥没啥的却成就“雷布斯”的我,这本书是新鲜而且有干货的。最起码可以会让我想去买一个小米产品体验一下的冲动。很多理念和规则可以用到我的销售中去。
很多人说这本书有许多干货值得借鉴,不假。我看了一遍后觉得:这些小技巧不错,但是我更关心的是技巧背后的现象。就像当年有“海底捞你学不会”
为什么小米的参与感会那么火?
智能手机这个产品本身有这种大家一起玩的属性,因此雇佣一批人,然后再在满世界寻找爱玩手机的人,相对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好多手机都有自己的论坛,在小范围的论坛内,大家参与感也并不低,所以所谓参与感营销不是小米特有属性。
品牌在发布初期靠的不是参与感,而是用户体验。用户达到规模以后,系统的快速迭代,使得用户参与感起到作用了。可是除了手机,很多其他领域是没有这种可能的。
一个公司发展这么快,我认为营销仅仅是非常小的一部分作用,架构了整个的直销模式这种生态系统,才是小米牛逼的地方。这些基础的东西,以及小米手机相对于其他国产手机的优势(性价比)才是它发展神速的重要理由。营销只是使锦上添花而已。
在我看来,小米的自媒体做得非常成功。雷军在序言里写道:台风口上,猪也能飞。而这股“台风”,就是行业大势和用户的参与,它利用时下流行的微博、微信、QQ开展各种新活动、新玩法,独具匠心,什么时候有新软件流行起来,就什么时候借势传播,这些新兴的社会化媒体平台让信息传播相较传统快上几百几千倍,一条信息不过几秒钟,就能被大众转发,引起热议。这种交互式的营销方式让小米在已经拥有了一批稳定用户群的同时不断开发潜在用户。《参与感》这本书其实也在潜移默化中发展着潜在用户,书中向读者展示了不少小米的产品图片和线上线下的活动图片,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渐渐产生兴趣。
小米发掘出网络时代真正的潜力。他让营销重新回到了几百年前的小作坊时代。不论是米粉,不论是F码,或者是海报,以产品为主的参与感这些都是基于互联网带来的改变。
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以用户为中心的思维——这话说的很奇怪,我从没见过一家好的店服务员是苦着脸在买东西,也见不到一家服务态度不好的店能开的长久的。说到底,以前的那些大厂商被惯的太久了,出来混的久了,终于到了该还的时候。
你当明白,所谓的爆点就是旧时酒客之间的起哄,所谓的爆品,就是人们借之发挥的主题,所谓的F码,是给客人喝酒之余的花生米所谓的参与感,只不过是客人与老板之间的插科打诨
在这里没有广告,也不需要广告,大家都彼此了解。
这就是网络时代的参与感。
雷军有句话我非常喜欢:“对自己不满意的行业,就自己开创满意的事业。”虽然这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但《参与感》不失为一本值得学习研究的营销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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