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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亲情

破碎的亲情

作者: 留下幸福 | 来源:发表于2019-09-30 18:54 被阅读0次

    翻开一起抚养纠纷的案卷,庭审时的情景便久久地在我脑海中回荡,挥之不去。

    这起抚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张某与余某原为一对恋人。2005年下半年时,男方张某20岁,女方余某17岁,两颗悸动的心碰撞在一起产生了火花,迅速陷入爱河并开始了同居生活。二人分别于2007年生育长子张某某,2010年生育次子张小某。期间,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双方因感情失和分手,两人互不相见,各自外出务工。俩小孩便留守家中,由奶奶抚养。此后,二人各自重新组建家庭,余某再次育有一名小孩,而张某的妻子也正怀孕待产。2019年6月,张某以无力抚养两个小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长子张某某由余某抚养。

    庭审时,张某与余某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上,二人一见面就充斥着浓浓的硝烟味,动辄相互指责和谩骂。庭审艰难地向前推进,我不断地维持着法庭的秩序。原告张某表示:是被告先遗弃他与两个儿子,与他人同居生活,并于2017年生育了女儿。现在原告既要外出劳动又要照顾孩子的生活,根本无法培养好两个儿子,且抚养两个小孩也并非原告个人的义务与责任,故要求被告抚养长子并承担其全部费用。被告余某则表示,她现在已经重新组建家庭,目前她没有收入,无抚养小孩的经济基础,大儿子一直在男方处生活,不宜改变其成长环境,并表示仅愿意支付一个小孩的抚养费。在法庭上,任凭我怎么耐心做双方工作,二人均不愿意多抚养一个小孩。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大儿子已年满十周岁,而原告又不肯将孩子带到法庭,我决定抽时间上门去征询孩子的意见。打通孩子的奶奶电话后,我找到了孩子奶奶的家。趁两个孩子在家中玩耍时,我先和老人攀谈起来:“老人家,这俩孩子一直在您这由您抚养,为何要变更给女方抚养呢?”这位老人含着泪说:“法官,您不知道,两个孩子从小由我带大,他们父母基本不管,大的这个我从他出生时三斤多一直带到现在,我要是能抚养,怎么忍心将孩子交给他妈妈抚养?”然后她伸出一双完全变形的手,继续说:“法官,您看,我现在得了类风湿关节炎,手脚变形,疼起来钻心,现在根本无法做事,我又怎么能照顾好两个孩子?唯一的办法,只能让他们父母承担起责任,一人带一个走。”说罢,老人泪水滑落。此刻,我才明白原告起诉的真正原因。

    我走近大儿子张某某,一个清清秀秀的小男孩。我走过去问:“你想爸妈吗?”孩子不语。我接着问:“你爸妈感情好么?”孩子摇头说:“不好。”“他们常来看你吗?”“偶尔会来看我。”“你想跟着爸妈生活吗?你愿意选择一个吗?”“我跟着妈妈。”“你知道妈妈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吗?”“知道,可是奶奶已经没办法带我了。”听完孩子这话,我内心五味杂陈。

    谈话结束后,我带着笔录回到了单位,心中已有了答案。没想到,女方又带着大儿子张某某来找我,对我说“法官,您重新给他作一个笔录,之前不是他的真实意思。”孩子低着头跟在母亲后面,表情像个木偶一样。没多久,男方就闻讯而来,我再次苦口婆心地劝解双方,可男方依然愤怒地带走了孩子,只留下女方在法庭内破口大骂。

    我看着这二人,他们对彼此已不再有感情,双方互相嫌弃,相互鄙视,彼此厌恶,仿佛生命中从来没有过爱,眼中只有恨。可孩子,却是深陷其中无处可逃的难民。回到办公室,我提笔在判决书中写下这样一段话:“血肉亲情弥足珍贵,多年来俩孩子缺乏父母陪伴,如今原、被告双方仍一味强调自己的客观困难,推卸自己的责任,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原、被告彼此怨念加深、血肉亲情分离之情形,然本案多次调解无果,无奈作此判决,望双方能静下心来,从维护小孩健康成长之角度考虑,履行父母应尽之职责,心平气和地解决本案之纠纷。”

    掩卷沉思,这样的案件让承办法官的我,内心无比沉重。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处理过各类纷繁复杂的案件,然而离婚、抚养类案件的法律关系看似简单,但其中的情感纠葛错综复杂,经验再丰富的法官、规定再细致的法律条文,也断不好这家务事。虽然我将大儿子判给了母亲,小儿子判给了父亲,但我并不知道这一纸判决,能不能让当事人醒悟过来,真正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但我依然想带着我的情怀、带着我的爱去感化当事人,因为破碎的亲情中,受伤最深的永远是无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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