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失恋了,没有小三,没有出轨,只是因为两人相处时再没有当初的欢喜,便和平分手了。分手后她没有竭斯底里,也没有喝酒泡吧,只是要去慢慢习惯另一种习惯了,慢慢去习惯没有他的生活。我以为,她不在意,或许也是不痛的。
有一天,她问我,大家都说“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如果当初的喜欢最终没有变成爱,那最初的喜欢呢?死了吗?我不知怎么安慰她,只能拥抱她,认真的在她耳旁说,没关系了,总会过去的。可是她却哭的一塌糊涂。我知道,她是在意的,心会痛。
傍晚的时候,在操场上,遇见了他,一个人。她挽着我手紧了紧,渐渐放下,装作不在意的弯了弯嘴角,经过他的身边,她停下来很认真的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相遇了,你身边有了另一个让你感到幸福的女子,那么你就当做再认不出我了,你擦肩而过就是了。我就当作这世间我与你之间,再没有“我们”了。”后来,便真的是插肩而过。
乍见之欢,久处不厌,怎不可并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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