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早在3月31日结束,但是很多小伙伴因为错过报名时间、忘了缴费、或者是犹豫不决等原因,导致未成功报名,很多人都在等待补报名。
今天恒恒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即将开始。
以下各地区补报名时间汇总
青岛,7月6-9日;浙江,7月6日上午10点-7月9日下午16点;安徽,注册时间7月6-8日,缴费时间7月6-9日。
目前就三个省份公布了补报名的时间,其他地区目前还暂未收到补报名通知,一经收到,会计培训班也会尽快通知大家的,敬请关注。
3月份没有报名成功的考生们,这次可得抓住机会了!同时备考的脚步也要加快哦!
好,现在就给大家分享我们中级职称考试冲刺题,都说熟能生巧,记得多练多做题哦!
中级经济法
1.(多选)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2.(多选)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3.(判断题)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不需要经债权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权人。( )
参考答案(答案仅供参考)
1.AC【解析】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AC【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根据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3.错误【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1)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同意。(2)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移给第三人,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生效。
网友评论
浙江,7月6日-9日;海南,7月6日-9日;广东-揭阳,7月6日-9日;贵州-遵义,7月6日-9日。
其余省市的小伙伴暂时不要着急,相信很快就会有更多省份公布消息的。“会计培训班”会持续跟进,一有消息就会通知大家的。